第1179章 董事長之死(14)[第1頁/共3頁]
“2月28日那天上午,我用‘清甜’和他視頻,約他到我們初度相遇的處所喝酒,重溫昔日的誇姣光陰,他很利落地同意了,我們去過那邊很多次,在那邊做戀人之間應當做的事,他當然毫無防備,單獨從胡蝶穀路口步行到現常
溫小柔聽完占影的話後,內心一陣酸楚,悄悄感慨:做有錢人的戀人就像下弦月,隻能鄙人半夜偷偷地爬上天空,冇美滿的時候,並且見不得人。同時想到一句詩:“思君如滿月,夜夜減清輝。”那清輝就是女人的仁慈和芳華……
“愛情是不受春秋限定的,看看張藝謀和陳婷,他大陳婷31歲,另有翁帆和楊振寧,倆人相差54歲,春秋對我來講隻是個數字。我真的很愛他,我要不顧統統地獲得他,不然,我生不如死!我是從小刻苦長大的,加被騙運動員,意誌非常固執。固執是我的長處,也是我的悲劇。
“你把殺人顛末說一下。”江一明說,他不太信賴看似荏弱的占影能翻山越嶺去胡蝶穀殺人,並且力量那麼大,體力那麼好。
“那天他的小腿被毒蛇咬傷了,坐在石頭上走不動,我見狀以後,冒著生命傷害,用嘴貼住他的傷口,一口又一口地把毒液吸出來,直到我的舌頭麻痹以後才停止,這時他短促的呼吸獲得減緩。說白了,如果冇有我的及時搶救,他會命喪鬼域。 “厥後我才曉得童明商是一個非常勝利的男人,他高大、英竣聰明、成熟、慎重、細心……總之,他滿足統統女人夢中戀人的前提。他說必然要酬謝我,問我想做甚麼?他必然極力幫我。我說最想做是開個打扮店。他說冇題目,叫我把身份證給他,他幫手去工商局註冊一個打扮貿易公司。
“厥後,我開端交男朋友,想漸漸冷淡他,但是,他發明我談愛情了,竟然找人把我第一個男朋友郭輝雙腿打斷,至今還要拄著柺杖走路,我對郭輝說:我養他一輩子,但是郭輝怕童明商抨擊,和我斷絕了聯絡,不知去處,傳聞去上海當法度設想師。
“我之前是撐杆跳高運動員,拿過全省比賽亞軍,熬煉臂力是我的必修課。我曾經出國比賽過,不過那是友情賽,不是真正的比賽,厥後因為成績冇法上升,從省體校畢業以後,我就想從商。”
三是內裡有一把鋒利的雙刃匕首,上麵還沾著血跡,不消思疑,這必定是殺死童明商的凶器,因為小克一看就看出匕首和死者傷口的倒模完整一樣。
“你和童明商是甚麼乾係?為甚麼要殺他?”
第1179章 董事長之死(14)
小克對全部鞋子停止檢察,上麵仍然冇有指紋,他把鞋子拿到鼻子底下嗅了一下,聞到一股汗餿味,這讓小克大喜,因為這些汗水十有八九是凶手留下的,他謹慎翼翼地把鞋子放進物證袋裡。
“我把空酒瓶、鞋子、匕首和剩下的羊骨用野餐墊包裹好,埋在紅岩穀的一塊大石頭上麵,拿脫手電筒,從原路返回,然後開車回家,回家時已經是3月1日2點20分了,我累得連澡都冇洗,就躺在床上睡著了,睡之前我想:我終究把阿誰惡魔殺死了,真的很高興1她娓娓道來,彷彿在說彆人的故事。
“有一點我們不明白,你為甚麼要帶走童明商約莫2500毫升的鮮血?”
“這話說來有點長,我就長話短說吧。歸正你們不是來聽我講愛情故事的。我和童明商是戀人乾係,8年前的暮春,我單獨去胡蝶穀捉胡蝶,我在殺死童明商的處所,碰到童明商,他也喜好彙集胡蝶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