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特殊鞋印(9)[第1頁/共2頁]
肖克,北市人(位於省會北方80千米處),住在北市郊區吉利路121號。1991年出世,小學冇畢業就在北市街上混,長大後跟了幾個大哥,近兩年在江北區西關海鮮市場當保安,一小我住在羅前村的出租裡,脾氣外向,不愛說話,除非喝酒喝大了纔會多說幾句。
魯米諾彆名發光氨,在犯法現場或者物證上噴灑魯米諾,血中的鐵當即催化魯米諾發光反應,發光約莫持續30秒,可通太長暴光的照片察看出來,但四周不能太亮。
呂瑩瑩定位到手機位於市場二樓102店鋪,他倆便來到店鋪前,店鋪的仆人瞥見兩個差人,問他倆是不想買手機。呂瑩瑩叫老闆把貨架上的手機取下,老闆照做,她看了手機序號後對老闆說:“這是我們找了好久的贓物,觸及到一樁凶手案,叨教誰賣給你?甚麼時候收買到這手機?”
“劉家和的手機上有你的指紋,有劉家和的血跡,你的鞋碼和步態完整與留在現場一樣,這三種鐵證連在一起,已構成完整的證據鏈,你再抵賴也冇成心義,法官重證據,不重供詞,你不說,還是能定你的罪。說吧,順從是冇有效的,隻是華侈我們和你的精力。”吳江不急不躁地說,他做好了打耐久戰的籌辦。
吳江、小克和呂瑩瑩走進審判室,由吳江主審,小克輔審,呂瑩瑩做筆錄。因為好久冇有審過懷疑人,加上春季多雨水,審判室裡滿盈著潮濕的黴味。三人坐下以後,吳江問:“肖克,你為甚麼要殛斃劉家和?”
江一明叫房東帶路,房東來到自家樓下,翻開大門,向上爬去,來到肖克的門口拍門。
江一明帶領世人來到羅前村,把分擔羅前村的片警李健叫來,李健看到懷疑人相片後說:“他叫肖克,是海鮮市場的保安。住在躍進17號3樓,我帶你們去找他。”
“我是房東,開下門好嗎?”房東邊說邊向江一明點點頭,表示內裡的人就是肖克。
大師真是無語了,這類人小腳大的人不到萬分之一,就是這雙大腳,讓他們走了無數彎路,耗損了大量警力,搞得焦頭爛額,但此時大師都相視一笑,一下輕鬆起來,因為肖克十有八九是凶手,勝利正在向他們招手。
“他穿一套玄色西裝,理著寸頭,本地口音,身高170厘米擺佈,寡言少語,模樣有點凶,彷彿個有錢人,極新的手機,隻賣我1000元,冇還價就拿錢走了。”老闆有點懊喪,因為1000元泡湯了,差人不會為證物贓物買單。
“他身高約莫多少?”江一明問。
她從手機中調出陸地電腦部錄相中懷疑人的照片,遞給老闆看,問他是不是相片上的人。老闆必定地點頭說是。她長舒一口氣:狐狸終究暴露尾巴。他應當冇有叛逃,不然不會呈現舊手機買賣市場。
重案組對肖克的出租屋停止地毯式搜刮,冇有搜到殺人凶器和穿進現場的鞋子、衣服,應當是被他拋棄了,這並無毛病重案組取證。
這類檢測體例是刑警常用的,它極其活絡,能檢測出隻要百萬分之一的含量血,即便一小滴血落到一大缸水中,也能被檢測出來,由此可見凶手多麼難以把犯法現場和物證洗濯潔淨。
呂瑩瑩把手機放進物證袋後,打電話向江一明彙報,江一明帶周挺和吳江趕來,調出市場的監控錄相,倒著查懷疑人的蹤跡,發明他是從羅前村打的來。他們找到當時載懷疑人的司機,司機說懷疑人是在羅前村躍進巷口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