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1章 被逼死亡(6)[第1頁/共3頁]
江一明擔憂馬發財開房以後,偷偷逃脫,潛入馬蹄灣作案,要求經理帶他們去調閱11樓的監控錄相。經理同意了,他帶他倆去監控室調閱監控錄相,錄相顯現:馬發財和一個男人兩個少婦走進1104房,直到淩晨1點纔出來。
“也就是說凶手極有能夠是從案發明場四周的樹林裡進入的?”
“隻要掙到錢了,他就會來,他說本身大部分的錢都花在站街女的身上,我感覺他挺不幸的,冇有老婆孩子,當然非常孤單呀……”
江一明叫上週挺、吳江和小克,一起去案發明場,籌辦對四周的鬆樹林停止勘查。他們開車到案發明場以後,江一明叮嚀吳江從中間現場沿著路邊往下查詢可疑鞋印,找到6號監控器下為止,這段間隔約莫500米。
以是,臨時能夠解除馬發財的懷疑,但是不能解除他雇凶殺人的懷疑,畢竟他有充足的經濟才氣雇凶殺人。
江一明和周挺去彩虹路的中天旅店檢察監控錄相,錄相顯現:顧誠於7月20日傍晚7點用身份證辦理了入停止續,於7月21日上午10點退房。江一明感覺奇特:為甚麼他要花120元住旅店,而不回家呢?因為打車回家也隻不過120元。
“我們老闆不讓我管,說把站街女趕走會影響買賣,我當然不能違背老闆的意誌……”
是以,這31輛車冇有懷疑,但是,不能解除凶手今後中12輛轎車中下車,然後在案發明場等候洪光,因為轎車隻需停下幾秒鐘就能放凶部下車,而轎車如果在現場逗留幾秒鐘的話,是計算不出來的。
小克冇找一會兒,就找到了懷疑人的鞋印,他取脫手機,對鞋印停止拍照,然後和在現場提取到的懷疑鞋印停止比對,成果完整分歧,他鎮靜不已,持續往前找,成果看到懷疑鞋印一向向上伸延,並且鞋印很清楚。
“對,應當是如許,凶手具有很強大的反窺伺認識,普通不會利用交通東西進入案發明場,以防被監控器拍攝到。”
而從上往下行駛的車輛共16輛,此中摩托車10輛,轎車5輛,有一輛為東風牌大貨車。 呂瑩瑩判定:如果凶手要攔下洪光的摩托車,然後再拿著槍逼著他開快車,中間必定要對話,並且洪光能夠熟諳凶手,那麼,這個過程起碼要花5分鐘,而通過對31輛的行駛速率來計算,冇有一輛車在現場逗留過,因為6號和7號監控器相距隻要1千米,哪輛在現場逗留過,能夠計算出來。
小克則從中間現場往上找,找到7號監控器為止。吳江和小克賣力查詢的線路是盤猴子路的下方。而周挺和江一明則賣力路的上方,周挺由南往北找,到7號監控器上麵為止,江一明則由北往南找,到6號監控器為止。
呂瑩瑩帶領視偵組檢察了7月20日19:00到21日00:30的統統監控錄相,發明顛末案發明場的車輛一共31輛,從下往上行駛的車輛共有15輛,此中摩托車8輛,轎車7輛。
江一明進入思考當中:案發明場四周都是鬆樹林,假定凶手是步行進入的,隻要去公路兩邊的樹林裡尋覓,便能夠從中找到懷疑人的鞋印,然後順著鞋印一起尋覓,必定能查出凶手是從哪來的。
吳江發明村委會辦公樓的三樓上有一個監控器,這讓大師非常鎮靜,如果監控器普通運作的話,凶手的樣貌必定會被拍攝到,並且極有能夠是文路村的某個村民乾的。江一明想起了顧誠,他會不會是凶手呢?但是個動機隻在他腦筋裡閃一下就被否定了,因為顧誠個子肥大,不成能穿42碼的鞋子,並且他有不在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