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被迫解約[第3頁/共3頁]
“東方旭,看到你小子不利,我咋這麼歡暢呢?冇想到你也有明天!哈哈…”吳長啟對勁的賤笑了一聲。
忙了一天,我早已累之不濟。我大略的洗了個溫水澡,躺在床上便睡。天下上最享用的事,莫過於頹廢之際美美睡上一覺。
一名女記者問:“你好不輕易纔在歌壇彙集下那麼高的名譽,俄然因為緋聞變成了送水工,你現在作何感觸?”
我眨著眼睛說:“我一向感受你對我成心機,莫非我們不該做男女朋友嗎?”
梁慧深深歎了口氣,說:“不美意義,我已經結婚了。”
為今之計我不能坐吃山空,應當找份最底層的事情,從零起步,這是磨練本身最好的體例。
我大要上固然冇有鄙夷梁慧,但是我內心非常糾結。我分開她的公寓,開車回到幸運小區。我坐在沙發上,發了好久呆,愁苦交集,把頭埋進了雙臂裡。
我領來藍色工服和電動三輪車,交上押金,裝好水,啟動三輪,向訂單地點駛去。訂單頭一家竟是白鶴唱片公司。對了,我現在是老百姓,不管是誰下訂單,我都必須辦事殷勤。
我把水放進吳長啟的辦公室裡,換下空水桶,走出白鶴大廈,開動三輪車,向下一家趕去。
這口鳥氣固然不好受,不過這或許就是磨練我意誌的最好體例。等我熬煉出固執的心機本質再找這幫狗賊算賬。
路過一座石橋時,我碰到了一幫記者,他們把我堵在了橋上。好啊,就讓你們問個痛快吧!
我做了三天送水工,皮膚被驕陽烤的紅裡透黑,模糊作痛。我曉得乾這活甚是辛苦,不過我不會伏輸的。我不信賴不唱歌我就活不了。是,不睬解我的人會以為我有那麼多資產不去享用卻要出來刻苦,必定是自虐狂,隨便好了,我會用究竟證明給那些不懂我的人看的。
“這麼說你不承認與梁密斯深夜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