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偶遇[第1頁/共4頁]
淩逍斬了一株參天巨樹,這株巨樹足有十幾米粗,淩逍從中截斷,留下十幾米長的一截樹乾,然後扔進這條江裡,本身則坐在這樹乾之上,任由這樹乾向下緩慢衝去,安坐如山。
淩逍穩穩的站在十幾米深的水下,這裡是一處非常峻峭的斜坡,那江水就順著這又長又陡的斜坡,一起向下,疾走而去。
境地的龐大差異,絕對不是儘力就能彌補的。隻要一種東西能夠竄改這類景況。
那四匹紅色獨角馬渾身冇有一根雜毛,看起來非常神駿,拉著這龐大的馬車竟然毫不吃力!平凡人若能獲得一匹,恐怕都會當寶一樣供起來,在這裡,竟然隻能用來拉車。可見仆人家的豪華!
第三天……第四天……一向到半個月以後!
要麼是寶貝,要麼就是利用超出本身目前境地的強大劍技,除此以外,彆無他法。
這時候,遠處俄然傳來一陣呼喝的聲音,方纔還熱烈非常的集市上,亂鬨哄的人群,幾近在一刹時全數向著兩邊靠去,留下一條七八米寬的路來。
淩逍閉關修煉的山洞上麵不遠處,有一條雄渾的大江,流過這處山澗,水流湍急,千萬斤的巨石在水中都能被等閒的沖走!靠近這山澗幾裡路,都能聞聲轟鳴的水聲!
這也是為甚麼當初淩逍能夠克服比本身強大很多的仇敵的底子啟事!
被挑起的處所,竟然在一刹時,暴露了水底那堅固的河床!
這就是修真者氣力晉升的境地,帶來的結果,如果說出竅期的修真者就是那隻強大的螞蟻的話,那麼分神期的境地,就是那塊石頭!
在這藏龍臥虎的聖域內裡,第一件事情,並不是生長本身的權勢,而是……自保!
這絕非他妄自陋劣,究竟如此。
細鱗銀魚非常奸刁,加上這裡水流太急,淩逍費了好大勁,才抓住一條,用火烤熟以後,一吃公然就如同在修真界瞥見關於這類魚的記錄一樣:味極鮮美,令人慾罷不能!食用後,龐大能量存儲於經絡,每條可使渡劫期之前的修煉者增加五十年的功力。
淩逍手中劍向上一挑!
但仍然還是出竅期頂峰!
換言之,淩逍如果不竭的吃這類細鱗銀魚,完整能夠吃到本身所能接受的極限,到當時候,淩逍的真元力,幾近能夠達到一個可駭的數字!
這水裡,有一種細鱗銀魚,筷子是非,味道極其鮮美,淩逍還是在閉關修煉了三個月以後,來到此處沐浴的時候偶爾發明的。
寶貝!
……
淩逍的好勝性子上來,並且,淩逍也發明,在此人界可貴一見的激流當中修煉,對本身另有這很大的好處!
淩逍氣力刁悍,卻從未想過有一天本身在這類激流內裡,竟然闡揚不出本身氣力的非常之一來!那些細鱗銀魚並非毫無智商,很快就曉得這個傢夥專門捕殺它們,因而都躲得淩逍遠遠的。
這就是境地!
這個時候的修真者吃東西,除了喜好甘旨,更多的,隻是一種情勢了。
淩逍的身材,也跟著在這條知名大江內裡的修煉,變得充滿了爆炸式的力量,肌肉隆起,皮膚烏黑,看起來,跟之前阿誰白麪小生模樣的年青人,有了本質上的辨彆。
方纔出言提示淩逍那人,見他還在傻愣愣的看著,不屑的說道:“傻小子,彆看了!謹慎慕容家大少爺挖了你的眼睛!南宮蜜斯,可不是你這類人能夠惦記的!”
……
淩逍不是反應慢,而是在迷惑,甚麼人能有如此威勢,遠遠的一陣呼喝,這邊立馬就有反應,聞聲有人提示本身,淩逍的身子一躍,跳到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