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剝皮[第2頁/共2頁]
詳細做法是,將人埋在土裡,隻暴露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今後,向內裡注水銀下去。因為水銀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斷扭動,又冇法擺脫,最後身材味重新頂的阿誰口「光溜溜」的跳出來,隻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一開端我見到這類方的時候,並冇有如何思疑。因為我小的時候,曾經見過叔叔大爺們將瀝青倒在豬皮上去毛,瀝青冷卻、凝固以後再敲掉,豬皮上乾清乾淨,就彷彿是剛出世的乳豬一樣。不過厥後,我竄改了這類設法,究竟證明,這類體例是剝不下來人皮的。
‘滿清十大酷刑’六個字,想必大師早就耳熟能詳了。但這十大酷刑究竟都是些甚麼呢?想必並不是統統人都曉得。我感覺有需求為大師提高一下知識。
拿活人做實驗。
茶,趙一恒冇有等來。不過劉全還是給了他一樣東西-滿清十大酷刑。
我不是來說話的嗎?!如何冇有茶?!
“好!我向您包管,最多兩小時。兩個小時以後,您必然會晤到趙一恒毛髮無損地再次呈現在您府上。”和大人利落地承諾道。
那是在我十歲那一年,跟上麵我講的一樣,那一天我俄然間想起了兒時的舊事,因而找來了塊瀝青,本身也想試一試用這個彆例把雞毛。那一天是大年二十九,家裡剛殺了隻雞。
李侍堯笑著將和大人一行人送出了門,內心是一千個,一萬個的不肯意。可說出去的話如同潑出去的水,那裡還容得他半點懺悔,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和大人帶走趙一恒。
厥後,我有幸查到了滿清十大酷刑的檔案,當時我的第一反應,魏忠賢的這體例純粹就是扯淡。但厥後細心想想,實在這個彆例在必然前提下冇準兒也能夠行得通,而限定著這類體例勝利與否的關頭就在於溫度。
刑法,自古皆有。而酷刑,以滿清最甚。為甚麼?!或許他們是來自關外吧,骨子裡始終擺脫不了蠻橫的習性。整天的殺牛、殺羊啊,殺著殺著殺膩味了,因而就開端踅摸人了。和牲口玩多冇意義,與人鬥才其樂無窮嘛!
剝皮,顧名思義,就是把人的皮給剝了。或許你看過剝狗皮、剝牛皮乃至是剝鱷魚皮,我想說的是,那些固然也是技術活兒,不過技術含量太低,實在真正有難度的是剝人皮。
用人不明,查人不祥,死了該死。
由死剝變成了活剝。
不過再難也難不倒那些看熱烈不嫌事兒大的主,早在明朝的時候,九千歲魏忠賢就想出了一個剝皮的體例。體例簡樸,用料昂貴,結果明顯。
其詳細做法是,將煮沸的瀝青向犯人身上一倒,茲拉一聲,人死了。那皮呢?!彆焦急,我剛纔說了,人皮是很脆弱的,不是那麼等閒就能獲得的。這時候要做的事情就是等,等候瀝青冷卻,固結。這時候再用錘子去敲,瀝青和人皮就會一同脫落,洗掉了瀝青便會獲得一張完整人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