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黑心羅鍋[第3頁/共3頁]
乾隆爺傳聞今後,非常大怒,大怒非常,掉頭就下殺頭令。成果閹大庸死了,劉大人榮升山西太原知府。
彆的,這個縣從上到下,《一柱樓詩集》已經刻了好幾十年了,你這個省府州縣的官員都不曉得嗎?你乾嗎吃的?以是統統涉案官員一概緝拿問罪,死了的挖墳掘墓,活著的,當即正法。第二年,1780年,劉墉擔負了湖南巡撫。
劉大人一下子就美了。他冇想到,本來仕進能夠這麼輕易。因而,十七年後,他又乾了一票。這一票,讓他實在體味了一把甚麼才叫做‘一飛沖天’。
徐敘夔怒了:擦,你還得瑟起來了!當下死纏爛打,軟硬兼施,說甚麼也要吃下這塊地。這家人也火了:擦,我就不信還冇人治得了你了。當下一紙訴狀將徐敘夔告上了法庭。
劉統勳百口男男女女,老長幼少,好幾十口人,鋃鐺入獄。整整兩年,不審也不問。
劉大人是個名副實在的官二代,按理說應當眼睛長在頭頂上,撞了人也會大吼一聲:‘我爸是劉統勳’的主。可為甚麼他在入仕以後就俄然間慫了呢?!
俗話說:富不過三代。一樣,順也不過三代。
地點還是在江蘇,時候改成1777年。那一年,他第二次擔負江蘇學政。恰好趕上東台縣有一個姓徐的家,他們家有一個老爺子叫徐敘夔。
劉大人笑了:整人這類事情,與智力無關,靠得是經曆。
1754年,劉墉考長進士方纔三年,在翰林院裡,是從庶拮士到編修,好不輕易熬到了侍講。俄然之間,禍從天降,提及這個禍,很簡樸的一個事,乃至說,跟他們家都冇有太大乾係的一件事,但就是被他給攤上了。
詩集裡有兩首詩:‘大明天子重相見,且把壺兒擱半邊’,這不是規複大明朝嗎?我把那壺,倒水的壺閣在中間,但是加一塊兒,這個壺兒不就能讀成不是唾罵清朝是“胡人”嗎?這是一句,還冇完?他另有彆的一句:‘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這句話就不解釋了,解釋就顯很多餘了。
徐敘夔這一天與彆人產生了爭論-關於地盤的爭論,他想強買人家的地。但人家有錢,就兩個字:不賣。就算要賣,也不賣給你!
說了這麼多,不過是想奉告大師:劉大人這小我很不簡樸,錢灃拉上了他,和大人此主要栽了。
汗青的背後不乏隱情。
劉大人痛定思痛,此事以後,他總結出了一套為官辦事五條根基原則。第一:必然要奉迎天子,該脫手時就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