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人人有本難唸的經[第1頁/共3頁]
很快他就給我打了電話,我躲在雜物間裡接電話,他顯得很鎮靜,說很歡暢我送臘肉給他,他媽媽很喜好吃臘肉,在市場裡買的不敷正宗,就是家裡便宜的好,他還讓我跟我媽說聲感謝。
如果每天冇有收成,就會遭到唾罵乃至毒打,紅姐部下養了一幫打手地痞,專門賣力補綴不聽話的蝦兵下將。
我很奇特地看著我爸,他的神情有些不對勁。我問他如何了,是不是跟我媽吵架了。
見我活力了,陶玲跑疇昔買了幾個茶葉蛋,親手剝開了蛋殼遞給我,“吃個蛋吧,彆活力了,實在挺感謝你的,說實話我都冇想到你會救我,對不起,之前我害了你,和你的朋友,有機遇我請你們吃個飯吧!”
臨走的時候,我拉住了她,“算了吧,她也是被紅姐逼的,要怪就怪紅姐,我明天看到她的胳膊了,滿是傷疤,也挺不幸的。”
我跟我媽說這些都是我爸叫我帶返來的,吃的穿的用的,還給了她八百塊錢。
陶玲看著我的時候,眼神說不出的凶險,我的後脊一下子冒盜汗了,我當然記得,王芳還差點被那兩個混蛋強了。
陶玲神采大變,她弱弱地推開我的筷子,阿誰,我冇有不感激你啊,我隻是說,你不懂我們這一行的端方,跟著她乾,那就隻能每天上交我們的戰利品,我白手歸去會被吵架的,我也冇體例。
我很無語,我媽到底是在過甚麼樣的日子。
野女人?我懵逼了,問了半天,她才奉告我,她聽村裡的人說,我爸在城裡跟一個女人好上了,每天都帶著那女人,跟長在身上一樣。
就如許,一個很狗血的家醜,聊得斷斷續續的就冇了。
不過,她畢竟是我媽,血畢竟濃於水,我還是想她的。
我扔下筷子,揹包就跑了。
不幸之人必有可愛之處,偶然候是那麼回事。
早晨,我跟王芳說了我救了陶玲的事情,王芳很火大,跟我吵了幾句,說那樣的渣滓就該打死,如何救她,本來就跟我們有仇,王芳還罵我是假慈悲。
幾天後的一個早晨,我剛下了班,我爸就返來了,我嚇得從速把衣服換了,鑽到被子裡假裝睡覺。
我把臘肉送給了江文和宋陽,江文很喜好吃臘肉,她很挑嘴,肉類隻愛臘肉和魚肉,她拎著臘肉,高興得半天合不攏嘴。
我爸這麼一說,我也才認識到已經好久冇回家了,每次跟我媽打電話都不到五分鐘,她永久隻會讓我歸去,跟她一起養豬種地,彆的的不會說,也不管我吃得飽錢夠用不,彷彿她的人生除了養豬和種地,就冇彆的事情了。
來去一陣風,我爸就是那陣風。
我問陶玲,好好的乾嗎要乾這個,長得那麼標緻,一個女孩子冇需求做這類事,太缺德了。
我接過茶葉蛋咬了一口,肝火也發不出來了,我搖點頭,再說吧,不過你最好還是不好乾了,不然你遲早會廢了。
我媽冷冷一笑,“哼,他是內心有愧,跟阿誰野女人玩夠了,他纔想得起我們,呸!”
王芳一個早晨都冇跟我說話,她太想報仇了,陶玲曾經那麼弄她,她是必然不會放過她的。
陶玲撲滅一根菸抽了一口,嘲笑道,“你明天但是幫了我倒忙了,我明天交不出東西去,我會被打的你曉得嗎?”
我頓時給我爸打電話,我媽卻把手機搶了,死活不讓我打,說大人的事情小孩不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