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仁和球社(上)[第3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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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謄寫寫完了嗎?”
自五代始,市道上暢通的貨幣一向有“省陌”一說。所謂陌,既是百的意義。而省陌,就是用不敷百的錢充當一百來算。
“你看,那輛馬車,好標緻。”
說著,柳邕從懷裡的口袋中取出荷包,倒著口對著桌子翻開,嘩啦啦的掉出來十七八枚大小不一的銅錢。
“滿是崇寧通寶,當十和小平錢,都是才鑄冇幾年的新錢。”
柳邕盯著紙上稱不上工緻的字看了半天,發明比本身寫的還好上那麼一絲,然後折了起來,塞到袖子裡的口袋裡。
“元隨數量不敷,應當隻是個郡王。不過郡王也是王。“柳邕輕聲道:”如果能取個宗室女當婆娘,那就更好了。“
歐陽修《歸田錄》中記錄:“用錢之法,自五代以來,以七十七為百,謂之省陌。今販子買賣又扣其五,謂之依除。”沈括的《夢溪筆談》亦有申明:“今之數錢,百錢謂之陌者,借陌字用之,實在隻是百字,如什與伍耳。唐自皇甫鎛為墊錢法,至昭宗末,乃定八十為陌。漢隱帝時,三司使王章每出官錢,又減三錢,以七十七為陌,輸官仍用八十。至今輸官錢有效八十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