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6章 沉醉[第1頁/共3頁]
這美滿是**才該有的模樣。
但是不如許做本身又能如何做呢?本身冇有甚麼值得高傲的事情。從學習到人際乾係,他全都不善於。他獨一高傲的就是本身的身材本質很好,活動才氣超卓,就如女孩說的一樣,如果他早早學過踢球的話,說不定他都能踢職業比賽了。
但是阿誰時候他畢竟還是懵懂少年,找個女朋友隻是能夠在朋友們麵前吹噓一下本身已經找女人了,算是個男人了,很有麵子卻也不感覺有甚麼了不起的。他還記得女孩承諾了他約會後,因為女孩早退了20分鐘,他就等的不耐煩走人了,他向來都不感覺本身的哥們兒說的女孩有早退的特權這類話是對的,也不以為甚麼狗屁磨練能夠讓本身在12月的冷風裡吹20分鐘。
如果然的能夠如許追到女孩那才真是很好――隻是本身已經18歲了,現在開端學習踢球,是不是太晚了?
他想要寫封情書,卻又感覺太太小孩子氣:都已經是成年人,還動不動玩門生的把戲會被人看不起的。他想要直接去大學見人家,但是又感覺過分於冒昧,隻見過一麵,本身就如許冒莽撞失的貼上去,會不會讓女孩對本身有了個壞印象?他也想要通過朋友約她出來,但是這否顯得本身不敷自傲?並且女孩喜好甚麼,該約她乾甚麼?這些他也拿不定主張。
陳思柔隻是給了本身一頂帽子,敬了一杯酒,就已經完整套種了他了。他恐怕本身辦錯了事情,獲咎了女孩,也恐怕本身曉得了女孩有和本身不一樣的愛好,怕本身配不上女孩。
成為一個豪傑,功成名就,然後獲得敬愛的女孩,這或許是每一個男人都有過的胡想。比起來長時候的尋求,高順耀以為那種彼其間迸發的熱烈纔是愛情火花。
“老高你冇喝多少啊,如何一返來就直接趴了?”
“能……”
睏乏的李澤彷彿連多說一個字都嫌吃力,一句含混不清的字眼從他的喉嚨內裡擠了出來,聽起來和呼嚕聲辨彆也不大了。
東京的夜晚老是會在很晚的時候才溫馨下來,和劉頌他們喝完酒,高順耀和李澤又把田穎送回了住處,等他們到了居處的時候時候早已顛末端12點。
並且他不但曉得了女孩的名字,明天女孩還敬了他一杯酒。
終究,睡鄙人鋪上的李澤被他吵醒了。踢了踢床板,高順耀在上麵展轉反側鬨出來動靜,彆人管不到,睡鄙人鋪的李澤卻受不了。
但是這一句話在高順耀聽起來,倒是有著相稱不一樣的意義的:本身真的能夠踢好球?那麼說來本身真的能夠再次見到阿誰女孩了?
而高順耀躺在床上,看著被本身掛在床頭的棒球帽子,卻罕見的墮入了失眠。
他看到了很多,終究卻全變成了女孩對他的那種讚成有加的目光。那是從本身學習成績一落千丈以後本身再也冇有看到過的東西。
我要踢足球。
直到回到了住處,高順耀還在想著女孩的模樣,而也是一向到了住處,酒醒大半以後,高順耀才發明本身忘了把帽子還給女孩,而是帶回了本身的住處。
並且,本身約女孩出去,女孩真的會出去嗎?女孩很標緻,脾氣也很好,如許的女孩應當不會憂愁冇有人喜好的。而本身則底子不像是一個談愛情的好工具,本身腦筋笨,性子急,長的也不算帥,本身去找女孩未免太草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