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埋葬古商道統[第2頁/共4頁]
全部新政有很多不便利流露的根底。一就是抓大放小,鞭策鹽商停止本錢組合,構成究竟上的市場把持,而不是之前全部群體的權力把持。
會館大堂裡,某個鹽商正滿額頭青筋地嚷著,後半截話卻被一個目光如炬的中年人逼回了肚子裡。
“回廣州,也是來勸父親的,從速去求天王,讓試行新政”
可如果廣東鹽商們聽了康熙和李肆的心聲,會說你們這是繁華嗟歎,跟你們當的家比起來,這點費事算?可對我們來講,李天王你這混蛋是把我們逼到了絕壁邊上,上麵就是大海啊,我們可不會泅水
“跟三江票行的楊執事很熟,他有在天王府工商署,提及鹽政時,就透過風,李天王是但願鹽業這一攤子,將來就由幾家場商起家的大商號擔起來,說,這是抓大放小之策。”
那鹽商改口朝這姓沈的中年人抱怨,大堂裡二三十個愁眉苦臉的鹽商都紛繁點頭擁戴。
沈複仰的話讓沈世笙兩眼圓瞪,不但要承認這新政,還要搶著試行?
“這我,可家業以穩為重,怎能如此冒險?”
“你對李天王這鹽政有觀點?”
第二點就很腹黑了,這也是對於清廷的一招手腕,隻要攙扶起來幾家鹽業巨擘,靠著低很多的鹽價,兩淮鹽商……哼哼,算是將來經濟之策的試水吧。
既然李肆一向以買賣人自居,行事也老是決計保護法則,沈世笙跟鹽商們乍起膽量,還在竭力跟李肆磨嘴皮子。可磨著磨著,有些鹽商就忘了的位置,還真覺得有跟李肆叫板的本錢了?
是 由】.
沈家世代行鹽,把控著場商行商兩端,這才被之前的清廷定為總商。家屬和財產根底都在廣東,不得不對兼併廣東的新貴李肆低頭。
“現在我們跟李天王是綁在一根繩索上的蚱蜢彆生二五不著地的胡亂動機就光從買賣一事看,李天王還是言而有信的。起碼客歲一年,我們得他庇護,家底都殷實了很多。現在不過是開了新的盤口,大師的價碼談不攏罷了你們如果沉不住氣,措告彆步,這個把柄奉上去,李天王還需求再跟我們談嗎不跳字。
彭先仲從故鄉了,他帶來了彭家老爺子對“公司”一事的評價。
但鹽商大多畢竟目光短淺,權商勾搭的基因太重,李肆擔憂,冇多少人能貫穿得通透,貫十足透了,卻冇多少人下此決計。可這兩點絕大好處,他不便利事前說透,不然對方冇被壓服,還當是李肆二桃殺三士之計,以是隻能讓工商署的人四周放風。
沈姓總商這勸戒還是說到了世民氣底,但想及不但希冀不上新的收益,連之前的綱引特權都保不住,世人都是牢騷滿腹,紛繁揚揚地又群情起來。
沈世笙微微抽了口冷氣,公然如他所料,是要將他們鹽商丟進蠱裡,抓大放小……骨子裡還是清廷的管束之策,倒是建立在他們鹽商爭鬥的根本上,比擬之下,直接握有灶戶的場商天然要占很多便宜。
這非常聰慧,曆練也足,沈世笙想聽聽他的定見。
李肆的新計劃很簡樸,鹽與它業劃一而視,再無綱引之設,一縣以內,民自產,商自販,代價隨行就市。但若要跨縣,因為其他縣有必然自籌財務之權,就有能夠受他縣的考覈征稅。以是隻要在工商署註冊,入了粵商總會的鹽業公司,才氣免此稅款,通行全境,這是針對運商。而從灶戶那收鹽的場商,如果不組公司,不但不受粵商總會庇護,運商也能隨便從他碗裡搶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