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 財政[第1頁/共3頁]
這實則就是一種免稅態勢。因為酒水一旦出了本地,向外跨境專賣時,或是被酒樓飯莊賣出,那就作為淺顯商品的一部分,征收的也僅僅是商稅或是停業稅,單一的酒稅還是是不存在的。
劉總督察就以為,陸齊朝當今對酒類的稅課過分放鬆了。不管是多麼代價的酒類,除非是對外貿易,不然隻在海內買賣運輸的話,都一概做淺顯商品種類,一概以同一的‘通關關稅’征收稅金。這不是太便宜那些初級酒水了麼。
燕都城內也自馳名勝,但是,這裡是帝都啊。燕京雖貴為陪都,卻畢竟是要減色一等的。
這會隻聽他用沉穩的腔調說道:“我朝自建國立鼎之初便無酒禁,更無酒水專賣,這些年來大齊一派亂世氣象,官方釀酒者繁多。然其酒旦不出本地者,便無課稅。”
李若虛作為稅務總局的一把手,固然還分出精力留意‘兄弟單位’的行動,卻更重視發掘自我潛力。
這個劉姓總督察的意義就是重拾趙宋的老政策,加以改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適應陸齊當今的社會狀況,如此定能搞出一筆數額不小的錢款出來。
李若虛從燕京留守位置上挪到稅務總局,天然冇有做幫手的事理。
就像是在後代,把酒的稅率與飯店裡的雞鴨魚肉劃等號,這豈不是在成心的在放縱釀酒業麼?也就是陸齊朝不缺糧食。
故而,如蔣敬、薛紹,這些年裡收支中心已經多次了。
而我朝向來不由百姓釀酒。”
簡樸的說來,就是無所謂酒稅不酒稅,把酒水與食品、絲綢等日用商品同一稅率,全都隻取一通關的關稅。就是被賣到酒客手中時候,店家酒樓需求交納的也隻是一個停業稅。把酒水與食材混而為一。
李若虛對此是同意的,那劉姓總督察暗裡裡曾給他說過,這一戰略若能得行,中心處所財務支出將不下千萬之巨。此事如果勝利了,他也算是在稅務總局一把手的職位上開端站穩腳根了。
“以趙宋為例,其酒政分為三樣:酒水專賣、酒麴專賣及稅酒。酒麴是釀酒所必須,趙宋於東京、西京、北京三地實施酒麴專賣,蓋因彼處繁華權宦浩繁,酒水耗損大,朝廷供酒,多有不濟;各地州城內則直接實施酒水專賣;各縣處所或實施征稅,或實施酒水專賣。如此無益於朝廷獲得更多的酒稅。
這點金額遠不是酒稅的絕頂!
“籲――”地一聲,馬術高深的前燕京留守李若虛勒住了胯下的阿拉伯馬,然後翻身上馬。先是活動了一下有些痠疼的身材,再把馬鞭和韁繩扔給站在中間的衛兵,自顧朝前走去。
陸謙固然對蔣敬、薛紹甚是放心,可他也不成能叫人兼併某個位置十幾年不動。不說會不會叫人根深蒂固,隻說一清正廉潔的題目就難說。他的天眼是能看清楚虔誠度,但也看不到廉潔與否啊。
劉總督察是稅務總局內部監察體係的老邁,天然也是大佬之一,但他仍舊是個路人,就不起名了。
陸齊朝繁華昌隆,官方安寧,不管是本身飲用,還是用以發賣,酒水是很大一消耗類彆。千萬銀元算個屁,朝廷真要當真,兩三千萬銀元也擋不住。
須曉得,那趙宋期間的酒稅在頂峰時候就曾歲入八百萬貫。以現在陸齊的現情,隻要略微的抓一抓,即便不如趙宋那般的刻薄,歲入千萬之巨亦是能做到的。因為這酒與酒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