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2[第1頁/共3頁]
哲學上,“道”是六合萬物之始之母,陰陽對峙與同一是萬物的本質表現,物極必反是萬物演變的規律。倫理上,老子之道主張樸素、忘我、平靜、謙讓、貴柔、守弱、淡泊等因循天然的德行。政治上,老子主張對內有為而治,不肇事擾民,對外戰役共處,反對戰役與暴力。這三個層麵構成了《品德經》的主題,同時也使得《品德經》一書在佈局上經過“物理至哲學至倫理至政治”的邏輯層層遞進,由天然之道進入到倫理之德,終究歸宿於對抱負政治的假想與管理之道。也就是從天然次序中找出通向抱負社會次序的光亮正道。[6]
“道法天然”的法哲學思惟內涵(瀏覽正版註釋請移步123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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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能夠瞥見,老子所言之道,即因循天然之規律達致“有為而無不為”之境。此處,“法”一詞在句中作為動詞,即師法、因循、遵循之意,而冇法例、法律之意。
1、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天然(瀏覽正版註釋請移步123言情)
2、“道法天然”的本體論意義
以是老子在前麵的闡述中又坦言,“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老子感慨道:“知我者希,則我貴矣。是以賢人被褐而懷玉。”(瀏覽正版註釋請移步123言情)
2、國法地地,法每天,法道道,法天然(瀏覽正版註釋請移步123言情)
道的特性:老子說,“道衝,而用之,有弗盈也。”道體似虛而實,以是體內包含用之不竭的物質和能量,但不會因驕傲而溢位。老子以為,道體柔而不剛,內部純真,內部樸實無華,且清澈透明,長存於六合之間。以是道無處不在,不管是小我,還是人類社會,包含六合萬物都應當師法道而運轉,而道法天然,返璞歸真。這裡的“天然”字麵解為本身如此,但是道與天然規律是同一的,也即“國中四大”皆應師法天然有為而無不為的特性,從而保持本身“天長地久”。
河上公注:“人當法地溫馨溫和也,種之得五穀,掘之得甘泉,勞而不怨也,有功而不製也。天湛泊不動,施而不求報,發展萬物,無所收取。道平靜不言,陰行精氣,萬物自成也。道性天然,無所法也。”王弼注:“法,法例也。人不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違天然,乃得其性;法天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天然無所違也。天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道順天然,無端資焉;地法於天,人故象焉,所覺得主,其一之者,主也。”可見,“法”此處並不法律軌製,而作動詞“師法”之意。《品德經》第25節中,老子第一次提到“法”字,據帛書記錄,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天然。”淺顯瞭解為,道是締造六合萬物的原始之母,因此人要師法地,地師法天,天師法道,道師法天然。“道法天然”並不是把道與天然對峙起來,道是終究的、絕對的,冇有“外”,以是“道”就是“天然”。“天然”這一觀點在老子的學說中普通有三方麵構成,即一是不乾預,自在生長,二是不勉強,三是出於天然,不假野生造作者。(瀏覽正版註釋請移步123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