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送火神[第1頁/共2頁]
時候過得很快,日落西山,天空中鋪上了一層燦豔的朝霞。等了一天的孩子們現在都走到了家門口,每小我的手裡都抱著一個兩米擺佈的“火神。”送火神是孩子們的專屬權,大人都是看熱烈的。
司慧珍這一提李嘉文,淩秋俄然想起,李嘉文臨走的時候給她留了個電話,說今後去省會的時候能夠去找他。正巧她本年暑假要去省會去考奧數,到時候能夠去找找李嘉文。對於這個帥氣的教員,淩秋靈當然想再見見的。
“他們和李教員唱的底子就不能比。”司慧珍聽了一會,撇著嘴對淩秋靈說道。
本來高朗還挺歡暢的,男孩子一做出短長的事情,就想在喜好的女孩子麵前好好表示一下。但是淩秋靈的這句哥哥卻讓他滿臉的鎮靜變成了淒苦。
“好嘞!”聽到本身女兒的話,淩躍進豈有回絕的事理。他領著淩秋靈姐弟倆走到屋外的一個玉米杆堆,然後開端脫手製作起來“火神”,實在就是把玉米杆做成一個棒子狀,然後在內裡塞上一些易燃的稻草,這就是“火神了”。
兩人跑了七八分鐘後,她們手裡的“火神”也燒儘了,兩人拍鼓掌籌算歸去了。現在村裡請的歌舞隊必然來了,估計正在唱歌跳舞,這纔是淩秋靈和司慧珍喜好的。兩人還冇走出多遠,高朗就大呼著從前麵趕了過來。他跑到淩秋靈麵前對勁的一擺手,牛氣沖沖的說道:“淩老邁,送火神我跑了第一,都冇有我跑的遠。”
“曉得啦,哥哥,你真短長。”淩秋靈用心喊他哥哥,她想逗逗高朗。
聞言淩秋靈偷偷的笑了笑,這哪是人家唱的不好,而是司慧珍有些先入為主了。司慧珍很崇拜李嘉文,以是就認定全天下隻要他唱歌才最好聽。可惜李嘉文隻是來沙河小學練習的,隻要半年的時候,放暑假後就回省會了。
但是他的舒暢餬口還冇撐過幾分鐘,淩偉就跑到了他的身邊,雙手抱著他的手臂用力的搖。一邊搖著,嘴裡還在喊:“爸爸,爸爸,快去給我做火神,此次我必然要一個很大很大的,必必要比亞亞的大。”
在這條龐大的“送火神”步隊中,淩秋靈也鮮明在內,不過因為她是女生,奔馳起來的速率不是很快,以是掉在了隊尾,與她結伴隨行的另有司慧珍,此時司慧珍手裡抱著一個小巧的“火神”不緊不慢的小跑著。火神節有一個說法,誰如果能把“火神”送的最遠,誰家就能一年平安然安的,以是村裡的孩子們都是咬著牙的往前衝,比著誰送的最遠。但這話對淩秋靈和司慧珍卻不適應,在她們看來這就是一個簡簡樸單的節日罷了。
“爸,也給我做一個火神吧,早晨我和弟弟一起送。”隨即淩秋靈對淩躍進說了一句,既然趕上了這已經消逝的民風,淩秋靈如何能夠不不參與一下。
村裡請來的歌舞隊是在村口的打穀場演出的,等淩秋靈三人到村口後,他們已經在演出了,村民在打穀場中間燃起了篝火,歌舞隊的人圍著篝火,有唱歌的,有敲鑼打鼓的,有扭動腰肢跳舞的。一些村民也參與了出來,跟循著他們載歌載舞。
所謂的“送火神”是鄉村裡一個傳統風俗,也叫“火神節”,初七這天家家戶戶都要綁紮柴把,柴把內插火神牌位,這就是“火神”了。比及了傍晚點著,由家裡的孩子高舉著排生長列,奔馳著朝西南邊向把手裡“火神”送的遠遠的。寄意是在新的一年裡家裡不會產生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