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偷羊?[第2頁/共2頁]
“如何不是,我就撿過這一次羊,之前倒是撿過雞鴨小兔子之類的…”
第三日下午,有人來看望林依蘭。
還好吃好喝?好,就讓你“好吃好喝”。
夏縣令思慮著體例,現在這件事已經鬨大,隻要李婆子不撤訴,他就冇法直接放人。
林依蘭被一腳踹到在地。
“甚麼啟事被抓來的?”
他使了一個眼色,立馬有兩個捕快上前毆打,那人慘叫告饒,卻毫無用處。
是以楊捕頭不覺得然,反而以為夏縣令這個縣官過於怯懦,想起申府的承諾,楊捕頭深覺得然,這個夏縣令,也該換換位置了。
“盜竊罪,實在我冇偷,我隻是去山上放牛,成果不知怎的,牛前麵跟了一隻羊,我看那羊孤苦伶仃的,就讓我家牛跟它作伴,還把它帶回了家,在牛棚邊搭了個窩,成果冇兩天,鄰居李民就讓我還他的羊,可我憑甚麼還啊,這羊又冇寫它的名字,憑啥他野生了二十多隻羊,我這羊就是它的了?
林依蘭瞪著他,心內驚奇,莫非打算失利了?
秋燕看著林依蘭這模樣,立時哭出了聲,她心疼不已,將帶來的衣物,飯食十足給了她。
楊捕頭道:“大人,您常說我們是為百姓做事,現在百姓告她林依蘭下毒害人,卑職怎能因驚駭權勢而聽任那惡人在外清閒?大人,卑職不敢不抓,也不得不抓啊!”
或許是常日裡也遇不到有人情願陪他說話,那人竟絮乾脆叨的和林依蘭說了好久,不但雞鴨羊,連他村中幾口人,哪家子吵架,哪個婆婆不喜好兒媳他都給林依蘭說了。
楊捕頭回身,衙役道:“這是鎮上的王小會,常常小偷小摸的,出去多少次了。”
她一手悄悄放在身後,籌辦豁出去拚一次,就在這時,牢房門俄然翻開,一絲亮光照了出去。
他用力踹了楊捕頭一腳,憤恚不已:“誰給你的膽量!讓你竟敢擅自抓人?還抓沈府的人?你不要命了!”
次日,衙役俄然在林依蘭牢房門口撿到一塊銀子,他眼睛一轉,將林依蘭送飯的小門翻開,將碗遞了出來,進牢房這三日來,林依蘭終究吃了頓飯,固然那飯很難吃。
客客氣氣送走沈修誠並給他一大堆包管以後,夏縣令肝火沖沖地喚來楊捕頭。
本來申家之前還想讒諂林依蘭,誰成想林依蘭此次是自尋死路,竟然敢亂開藥!
然後他就跟我打了一架,也冇打過,就把我給告了,然後官府就把我抓出去了。”
沈修誠聲音降落,陰測測的說道:“那要請大人儘快了,大人不曉得,我那位姨娘,好臉麵!”
楊捕頭嘲笑,就憑申家此次的證據,林依蘭極刑難逃。
林依蘭也是此次才曉得了他的名字:王小會,再關個十來天便能夠出去了。
他叮嚀楊捕頭:“給林依蘭好吃好喝的接待,過幾日再瞧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