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父母就是天[第2頁/共2頁]
李桃紅手裡拿著一個大竹筐,裡頭是幾十個雞蛋,彆的一隻手還提著兩斤豬肉,這禮算是不輕了。而比擬之下,李芬蘭就簡樸多了,隻要兩顆明白菜……
李芬蘭生悶氣又冇體例,倒是趙保良俄然昂首插了一句:“大姐,讓雲舒和明城跟著也好。”
李秀芝馴良的笑裝的天然,她站起來把人往屋裡頭領:“老頭子,看看誰來了?我們家雲舒來了,這但是我們大大夫的媳婦!你前次不還唸叨著腿疼,明天讓你雲舒帶你去病院找外孫半子看看!”
初二一早,李桃紅一家就來串門了,拿了些點心和糖果。
起碼,他這個外甥女是個短長的,拿起刀就敢剁人的那種……
年僅十七歲的李桃紅壓根冇有反對的餘地,乃至冇見過趙保良一麵,就被硬送到了趙家做了新娘。幸虧她命還不算太苦,公婆曉得這麼標緻的女人來本身家算是委曲,對她還不錯,趙保良固然人木訥自大,但對這個媳婦言聽計從。
大抵這是李桃紅不幸的人生中獨一的榮幸了,剛嫁疇昔的時候她不是冇想過抵擋,但爹孃那邊一拍桌子,年紀悄悄的女人甚麼脾氣都冇了,她和大姐李芬蘭一樣,從小被吵架怕了。
孩子大了,她說話是不管用了!
謝明城也把書放下:“媽,我和姐要去的。”
單單聽這句話,必定覺得這是個心疼外孫外孫女的好外婆。
本來李芬蘭也籌辦了點肉,但是被謝雲舒留下來,她皮笑肉不笑地扯扯嘴角:“媽,我們前提那麼艱苦,用不著給外婆那這麼多東西。”
李芬蘭神采微變:“雲舒,我本身歸去就成,你和明城在家裡看書,等著下午入夜就能返來。”
早幾年大姐和家裡不如何來往了,說實話李桃紅都是戀慕的。
李桃紅嫁的男人叫趙保良身材有些殘破,從年青的時候背就駝得短長,現在年紀大了更是直不起來,也出不了甚麼重力量。單位照顧他,就讓他在糧食局看個大門,人為不高還要值夜班,但他也隻無能這個了。
“閨女給買的!”李芬蘭臉上帶了些高傲,她又指了指明城身上的衣服:“那件也是雲舒買的,我早就說過我這個閨女短長著呢!”
李芬蘭的孃家在海城郊區,本來屬於鄉間,這兩年海城一向搞開辟被歸到城區了,但離她們住的處所也有十幾裡路,坐了公交車又走了一段路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