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八十章鮑憶秋番外(13)[第2頁/共2頁]
因為明顯的抱怨,連最後的那點溫情都不複存在了。
他們賣掉那套屋子,當初買的時候是一百五十九萬,鮑憶秋出了八十萬。四年前賣掉,賣了七百八十萬。即是說,現在這套房鮑憶秋出款占了百分之二十四的比例。
蔣狀師也拿出鮑憶秋當年買房的付款證明,同時另有齊子恒供應的現住這套房是用舊房房款買下的證明。
在兩位狀師的勸說下達成了和談,學區房償還給齊家,現在居住的屋子,等賣掉今後遵循比例分錢。彆的家裡的兩輛車,貴的那一輛歸齊子恒。齊子恒要求的扶養費賠償跟就精力喪失費,盧珊給二十萬。
鮑憶秋聽到那哭聲內心傷澀得不可,喊了一句作孽。可不是作孽,大人犯的錯倒是要孩子來接受。
盧母看著齊子恒頭也不回的走了,她問道:“珊珊,屋子要掛出去賣,我們住哪兒?”
不管是姓盧還是姓馮都行,歸正就是不要姓齊,他噁心。
盧珊辯白說兩小我甚麼都冇產生。
齊子恒說道:“這還隻是本年,之前的我冇查。盧珊,你若再拖著不離,我就持續查下去,到時候將它們作為證據呈上法庭。不想臭名遠揚,就早些在仳離和談上具名。”
齊子恒比鮑憶秋更難受,但要他接管齊季明是不成能的。這孩子是盧珊叛變他的證據,是他的熱誠。
狀師很有耐煩地解釋道:“齊老先生贈送這套屋子的前提,是齊季明是他的親孫子。現在這個前提前提不存在,齊老先生有權追回屋子。”
狀師表示這套屋子屬於伉儷共同財產,一人有一半的產權。不過如果盧母與盧父能拿的出證據證明兩人出了錢,也能遵循房款折算出比例。
齊子恒說道:“不是爸爸不要你,是你爸爸另有其人,讓你媽帶你去找他吧1
拿到仳離證今後,齊子恒臉上並冇高興。十六年的支出,成果就得了這麼一個成果。
兩小我或許冇有產生乾係,但含混是必然有的。
不等盧珊開口,他就將電話掛了。
這錢盧珊拿不出來,等賣掉屋子後直接從房款裡扣。
盧母現在體貼的不是學區房,而是現在住的這套屋子了:“這套屋子,我跟我老伴都出了錢的。”
盧珊被罵的捂著臉走了。
第1684章 鮑憶秋番外(16)
據他所知,這屋子當初存款六百萬,用的是等額本金體例,到現在每個月還要還四萬多房貸。而盧珊每個月人為兩萬擺佈,底子還不起這筆房貸。
看著母子兩小我的背影,齊季明坐在地上嚎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