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有肉吃1[第1頁/共1頁]
內臟江城本來籌算是扔了的,不過被趙秀蘭給留下來了。
趙秀蘭先是把豬內臟和豬血全燒了,江老太本來想在廚房幫手,被趙秀蘭給打發了出去。
起首是江家在豬圈和牛圈旁,氣味兒比較重,哪怕是做點好吃的,味道也不會傳出去。其次是江家這兒平時出產隊裡的人都不會過來,人不來,就不怕彆人聞到燒肉的香味。
豬肝就更不消說了,豬肝補血,做豬肝湯喝最好。
“江城,這些東西都留著,都是寶貝能夠吃的,轉頭我來做。
豬血大抵有一小盆,固然冇有家豬的多,可還是是不小的分量。
江城先忙活著給野豬剝了皮,清理了一下內臟。
趙秀蘭則留在江家,做起菜來。
如果他,豬大腸豬肺必定就不要了,但之前吃過趙秀蘭做的豬大腸,味道比肉還要好吃,想必豬肺也是一樣,落到趙秀蘭手上,必定也是一道甘旨。
豬內臟和豬血彆人都不會做,當然,主如果這年代的調料不敷,再好的食材也做不出甚麼甘旨來。
醃製好的肉能夠漸漸吃,二十斤肉很多了,能夠吃很長一段日子。估計還能留到過年,加上趙秀蘭常日裡再補給一點物質,江家的肉臨時不愁吃。
“好!”
豬骨頭一樣是寶貝,能夠燉湯喝。
在這年初,這麼多的肉的確是一筆龐大的物質,就是有錢也不能夠買獲得這麼多肉,
她做這些菜還得放其他的調料,有人在廚房輕易被髮明,又不能解釋調料的來源,隻能把人從廚房裡支開。
這些趙秀蘭籌辦在江家直接做成熟食,然後給陳大爺陳大娘,另有陸慶國,大隊長家送一點疇昔。
不管是腸子還是肺,隻要做法對,都能成為一道甘旨。
大隊長給每小我記好工分後,便各自歸去。
“這個成,那我們一起燒,一起吃。秀蘭丫頭,你轉頭再想要的話,我們再分給你!”
如果趙秀蘭把野豬肉帶回家吃,那必定得在自家燒,香味很輕易傳出去,必定會被人給發明。
豬肝明天和野豬肉一起捎給陳大爺去,我看陳大爺的氣血不太足,做點豬肝湯好吃又補血。”
弄完這些後,已經是傍晚時分。
除了內臟,就是肉,另有豬血。
不管趙秀蘭說甚麼,江城都感覺對,這會兒一向在點頭應和著。
這年代,大師更喜好吃肉,但在冇得吃的環境下,哪怕是骨頭湯也是可貴的甘旨。
聽趙秀蘭這麼一說,江家老兩辯才同意了。
我也不是不要,如許,野豬肉放在你們這兒,轉頭燒好了,燒熟了,分點兒給我便能夠。”
撤除骨頭,肉淨重有四十二斤。
切下來的肉趙秀蘭分了一下,三家各送五斤,江家這幾天留七斤吃也夠了。剩下的二十斤野豬肉,趙秀蘭拿鹽全數醃製了。
在江家燒野豬肉無疑是最安然的,不輕易讓人發明。
“江爺爺,江奶奶,冇事,你們不消感覺有甚麼,我拿歸去真的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