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防人之心不可無[第3頁/共3頁]
冇想到客戶收到貨色後,大發雷霆。說百分之二十的貨色質量分歧格,百分之三十的包裝嚴峻有題目。客人揚言不但不給剩下的尾款,還要追回百分之四十的定金,並奉告鄒敏,如有需求,會停止法律訴訟,停止維權。
(譯文)我們已經派人去調查了此事。我們的產品底子就冇有題目且已經被分發到比勒陀利亞及約翰內斯堡的佳構市場在熱銷中。曉得事情本相後,我們非常憤恚。你必須在三天內把欠款付清,不然我們會將你的小我質料以及欺騙究竟發給國際刑警構造與領事館。此後不管你到那裡,都將揹負一個遭人鄙棄的騙子名聲。我們走著瞧!
最後這個燙手山芋隻能賀子舒接過來,他采取的是以下的步調:
題目呈現在第三次合作上,之前在公司的例會上,賀子舒曾和他們籌議,如果有誠信比較好的客戶。第三單今後,是能夠漸漸接管其他付款體例的,當然信譽證目前除外,並且權限僅僅4個經曆豐富的主管。
此次客戶發起付款體例采取D/P,(就是定金+尾款,這個尾款是貨色到岸後,客戶提取查抄無誤,在一定時候內把尾款打過來。)實在這類付款體例也算比較支流的,不過風險較之TT無疑增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