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神婆的能耐[第1頁/共2頁]
不曉得是為甚麼,李明珠和陳勇章結婚十多年了,始終都冇法生養。
而李明珠嫁給陳勇章以後,陳勇章對她也算是不錯,不說是謹慎庇護,也向來都冇有吵架過,並且很多時候都是把李明珠當作本身最寶貝的女人來對待。
李明珠做事本本分分,也服侍本身的丈夫陳勇章,貢獻本身的公公婆婆,但是獨一一個缺點,就是她生不出孩子。
以後出動了鄰居們幫手,才從後山的墳堆裡找到了昏倒的陳平平。
她自出世起就住在村裡,算是村裡的半仙,因為村裡有很多希奇古怪,詭異的事情,都是神婆脫手幫手的。
神婆這一次直接就峻厲地怒斥了他們一番,畢竟神婆在最開端的時候已經奉告了村莊裡的人,冇有事情,千萬不要到後山去。
對此,神婆倒冇有甚麼定見,李明珠和其丈夫陳勇章感覺神婆本領通天,說不定能幫本身求子,以是陳勇章就帶著李明珠來到了神婆麵前,好說歹說的求了神婆幫手。
大夫也給陳平平開了幾次藥,但是都不管用,厥後李明珠就再次求上了神婆。
但是陳平平是個男孩,常日裡李明珠又要跟著丈夫陳勇章乾很多活,以是對孩子的管束就疏鬆一些。
神婆是村裡的白叟,彆人也不曉得她的真名字,一向都用神婆來叫她。
公然不出一個月,李明珠就懷上了他們的孩子陳平平。
他們這裡固然地處偏僻,經濟掉隊,但總返來講還是能夠能讓人儲存的。
而李明珠在十八歲那年就已經嫁給了一個叫陳勇章的男人。
因為李明珠的哥哥要娶妻生子,家裡供不該求,並且哥哥娶的阿誰老婆還是要高價彩禮的,李明珠的父母冇了體例,因而就把勤奮的李明珠,嫁給了陳勇章當媳婦,獲得的彩禮錢也給了哥哥。
當然他們也支出了一些積儲。
前幾天因為陳勇章的母親在家裡睡了個午覺,醒來的時候,就發明找不到了本身的小孫子。
村莊裡的風俗也就是,嫁出去了,就最好不要跟之前的親人有過量的打仗。
陳勇章誠懇巴交,對李明珠極好,而李明珠也是勤勤奮懇本本分分的一個女人,就算是陳勇章邊幅醜惡粗鄙,但是她既然嫁給了陳勇章,必定是不會生出貳心的,兩人也算是相互攙扶一向餬口下去。
李明珠也給村裡的大夫瞧了一下,說本身是冇有弊端的,隻是命裡後代緣淺,想要獲得後代很不輕易。
兩人固然春秋差異大了十來歲,但也算是過得比較好。
厥後男的去求了神婆幫手,神婆給了他一道符紙,男的就立馬再也不會不利了,厥後發了家,就搬離了殭屍村。
說後山有一些不潔淨的東西。
固然大師對於這類事情半信半疑,但是神婆畢竟是真的有本領,以是李明珠就如許照著做了。
李明珠一向都跟從著自家大人住在殭屍村。
而父母也念著李明珠不過是個冇有效處的女孩,以是李明珠冇有來看望本身,也冇有甚麼定見。
陳平平在世人的庇護中長大了,到了本年已經有六歲了。
畢竟現在大師都是自給自足,哪有多餘的口糧再分給彆人,而李明珠也是因為父母重男輕女寒了心。
村裡的人們自給自足,偶然候村裡供不該求的時候,大師還會約好一起下村趕集,去尋覓食品和采辦一些衣物。
隻是常日裡大師也都經過後山,向來冇有產生過甚麼不測,久而久之,就把神婆的警告忘在了腦後,現在陳平平產生了不測,世人纔想起神婆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