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去趕集啦[第2頁/共2頁]
林俊彥見有買賣上門,忙道:“這是手套,夏季的時候帶著,特彆和緩。”他一邊說著,一邊拿起地上的手套帶在手上,給少婦演示著。
“太貴了啊,就這麼點兒布。二十文吧,我要這雙粉色的。”少婦摘動手上的手套,放在手裡高低打量著,還把手套的裡子翻出來查抄內裡的針腳。
“三十文。”林俊彥實在很討厭這個少婦。她之前來幫襯他的小攤,要麼就是冒死地還價還價,要麼就是挑三揀四,最後還必然要林俊彥搭根蔥搭頭蒜之類的。林俊彥非常討厭她這類愛貪小便宜的行動,但是身為男人,又是個讀書人,也不好跟一個鄉野女子計算,以是每次都隻要冷靜地虧損的份兒。
臨走之前林嬸給她的那串銅錢是一百個。柳玉瑾不曉得這筆錢到底能買多少東西。幸虧她也冇籌算像林嬸但願的那樣買些胭脂水粉甚麼的。她隻是想買些種子。胭脂水粉甚麼的,在她看來是不需求的。實在以她的春秋,在這個年代已經是能夠談婚論嫁的了。但是柳玉瑾是個從當代過來的女人,在現在,她這個春秋的女孩子還都在黌舍裡讀著書,無憂無慮地享用著校園餬口。以是柳玉瑾完整冇有一個當代女子應有的“女大當婚”的自發。
在袖子裡摸了半天,柳玉瑾數清了林俊彥給她的是五十枚銅錢。這大抵是林俊彥統統的私房錢了吧,柳玉瑾在內心偷偷地笑著。冇想到看起來誠懇本分的林俊彥也會藏私房錢。不過想了一會兒,她又不由有點打動起來。林俊彥大抵是攢了好久才攢出這五十枚銅錢的吧,現在一下子全都給了她,讓她非常過意不去。但是她冇有甚麼能夠酬謝他的,隻要歸去以後多做些好吃的,就當是賠償他了吧。
“不可,最低二十八文,不能再便宜了。”林俊彥非常不對勁隧道。集市上已經有人看到了這別緻的玩意兒,紛繁獵奇地圍上來旁觀。這少婦如此肆無顧忌地抬高代價,如果讓彆人聽到了,必然也會照此行事,如許的話,會少賣了很多錢呢。
“呀,這麼貴!”少婦用鋒利的聲音誇大地叫了一聲,引來集市上很多人紛繁側目。林俊彥皺了皺眉,冇有說話。
少婦倒是冇有再還價,非常痛快地數出了二十八個銅錢放在了林俊彥的手裡,拿起手套戴在了手上,高歡暢興地往前走了。一邊走,一邊還不住地看著本身的手,像是對這手套對勁得不得了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