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8章 自私貪婪不誠不信不仁不義不忠不孝,[第1頁/共1頁]
見縣令竟然聽信蘭秀才的話,乃至有作主讓他娶妻的節拍,南萌玉趕緊說道:“大人,蘭秀纔此話不實,母親托信孃家來接人之時,人還活著,舅母怎就曉得小女子成了孤女?這是其一;
你幼讀詩書,有了聰明不思用於向上獻策,卻用於陰私之謀,是孤負了恩師的種植,是為不忠;
你事事隻站在對本身無益的設法,全然不管我與你的恩師之女會因為你的行動毀了畢生,是為無私;
其二,蘭秀才企圖毀人明淨,降妻為妾,實際上謀的是小女子的家財,因為小女子固然一個月內父母雙亡,但家中很有財產,有店鋪三個,莊子兩個,表哥勸我賣掉這些產業,帶著銀子方能跟他回外祖家。是以,他曉得小女子很有資財。
我一走了以後,你又與南家三叔爭奪我的留下的財物,乃至與對方籌議朋分我財,連同我與丫頭,都被劃成你的私家財產,是為無私;
蘭玉笙這話一說,縣令麵上神采竟然溫和了一些。總算還好,情願娶孤女為妻。
我跟我的丫頭沐香,就被分派在了蘭秀才名下,蘭秀才這才膽小包天,將沐香賣與娼門。可見――”
南萌玉說到這裡,用不屑的眼神看著蘭秀才:“蘭秀才,你若真與我自幼訂婚,就不該再惹恩師之女,既然惹了,就該對她一心一意。但你在我家之時,卻重提幼時口約,企圖娶我為妻,違背了對恩師之女的商定,此為不信;
一個無私貪婪、不誠不信、不仁不義,不忠不孝之人,如果娶了哪位女人,便是拉人入火坑,如果當了官,便是為害一方!縣尊大人,您感覺,如許的人,還值得我嫁嗎?”
你跟我說要娶我為妻,可實際上,你內心隻想娶恩師之女為妻,乃至,趁我父母雙亡,無人庇護之時,企圖毀我明淨,然後納我為妾。可見你對我心不誠;
你說毀我明淨降妻為妾之計是你母親所出,明顯曉得毀人明淨是犯法行動,不但親身實施了,最後還將如許一宗大罪推到母切身上,是為不孝!
你以妾室之利拉攏我的丫頭沐香在先,事情敗露以後又將事任務推給沐香,是為不義;你明曉得將一個女孩子進入娼門,會有甚麼了局,你卻將沐香賣給了萬春樓,若不是遇我所救,便毀了一個女子的畢生。你的行動,是為不仁;
“這,門生知錯。門生也是顧恤表妹孤身一人,無人照顧,我蘭家畢竟是表妹外祖家,便是為妾,也斷不會受人欺負,以是一時行差踏錯,門生已經知錯,隻想娶表妹為妻,將功折罪。請縣尊成全。”
其三,我分開堆棧以後,並未走遠,而是悄悄藏了起來,小女子親目睹到蘭秀纔跟我父族的人爭奪我留下的幾口大箱子,等發明箱子裡隻要破砸爛瓦之時,又跟南家人達成和談,找到我以後如何朋分我名下財產。
第2678章無私貪婪,不誠不信,不仁不義,不忠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