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重生之旺婦 - 10 蟲兒愛金

10 蟲兒愛金[第2頁/共3頁]

“少爺,發財了。”

“這蟲子如何來的?”沛林明天聽風伯巡城人好鬥蟲時。便感覺風趣,看到這麼標緻一隻蟋蟀,心中非常喜好。

“少爺,這蟲子賴在少奶奶手上,趕不下來,你可有體例?”吳媽媽問。

“沛林,喜好這蟲子麼?傳聞蟋蟀要到春季纔會叫。如果喜好,我把它放在床頭陪你。到春季時,它就會唱曲兒給你聽。”

少爺認得蟲子,大師樂了。

尋香和沛林看著金蟲在金碗裡跳舞,越看越風趣,一會翻個跟頭,一會跳起來在空中迴旋,行動和神采跟戲台上的伶人普通豐富。

“現在人們已經在開端挑蟋蟀,籌辦秋賽了,人家手上有老蟋蟀的,每天在鬥樂場鬥得不亦樂乎。”白勝這一上午出去,傳聞的動靜很多。

沛林道,“若真是蟀中之王,值十萬兩並不奇特。真正迷玩蟲子的,常常是富朱紫家的後輩。”

正該吃午餐的時候了,大師全不感覺餓。吳媽媽驀地想起這事,拍下頭道,“唉呀,我飯煮好了,本來想等少奶奶返來炒菜的,看你們弄金蟲,把炒菜的事給誤了。我炒菜去,鄭四來幫手。”

白勝看著一大堆各式百般的瓷器,笑道:“我敢打賭,風伯必定養過蟲子的,不然不會有這麼多器具。”

少爺都這麼說,白勝樂壞了,眉開眼笑地直鼓掌,家裡有這隻金蟋蟀,定是好兆頭,不但會家旺人富,少爺的病必然也能好。

“有甚麼認不得?蟋蟀並不是希奇的東西。小時候,祖父帶我玩過鬥蟲呢。他還奉告我,曾經鬥蟋蟀是官方流行的文娛,很多王公貴族更是不吝重金豢養蟲王。厥後有一朝。因流行此道,弄得到處都養蟋蟀,這蟲子若冇管得好專吃青苗,極粉碎莊稼。有一年天下蟲災,朝庭才下了禁令。厥後還是有很多人玩蟲子。”

白勝坐在中間,托著腮,一向看著少奶奶手上的蟲子。

“沛林,我該給你紮針了。”老王這時想起閒事,趕緊拿起椅子中間的藥箱。

風伯不成思議地笑著直點頭,“蟋蟀隻吃近空中的柔滑葉子,東頭我新種的冬豆正在長苗,我去弄點嫩苗返來。”

風伯抱著一摞瓷器出來,大小、形狀各彆,但是金蟋蟀就是不分開尋香手上的戒指。把它趕急了,它便跳起來張牙舞爪一番,然後又死死抱著那枚戒指。

“你認得這蟲?”風伯笑道。

吳媽媽看少爺講得頭頭是道,本來真有王公貴族好此道,便獵奇隧道,“你有冇有傳聞,一隻蟲王能賣到十萬兩?”

老王看著這小蟲,對它笑道,“你還真是個金貴的蟲子,跑出來時,專門落到尋香身上,要讓你入器吧,你還不要太平常的。大師想希冀你發點財,冇賺到你的錢,倒還要先為你破鈔一大筆?不公允,這實在不公允。”

風伯氣暈了,心中卻歡樂不已,接著它扔出來的葉子,笑道:“你又挑嘴?莫非你隻吃金子?這個我可不信賴。”

老王樂壞了,拿著根銀針笑得顫抖,指著風伯道,“老風,這蟲不買你的帳。”

白勝手舞足蹈隧道,“咱家少爺真是博學多才,見多識廣,從不下地的人,竟然認得蟋蟀。”

不知那金蟋蟀是喜好金燦的器具,還是聽懂了尋香的話,悄悄一跳進了金缽裡,在內裡歡暢地匍匐,間或騰躍一下,象很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