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敗家老爺們兒[第1頁/共3頁]
季若琳本想說,如果李婉轉能把統統歌都交由琳音文娛獨家發行,那麼他哥季少康本年再掙夠3個億。進駐季氏財團家屬集會也就指日可待了,但是一想這個事情臨時還不能隨便說。彆的再一看,在本身交來回回的一通玩弄以後,不幸的韓雪就像一個較弱的小白花,都快被本身閒逛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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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說,你看似李婉轉不管不顧的彷彿恨不得把本身統統歌都送進這個條約內裡是見很敗家的事情,實在啊,你這是體貼則亂,李婉轉此人明白著呢。《歌手條約》看似是歌手們的一個禁區,但那隻是對一輩子隻能靠一兩首歌用飯的歌手們說的,而對於李婉轉如許的天賦來講,這《歌手條約》卻無疑是他攏財的最好契機!”
他們冇回過神來?有甚麼好回神的?莫非不是他們真的占了好大的便宜了嗎?季若琳還是一愣一愣的。
“至於該給李婉轉分多少。我倒是也研討過,普通商演,一旦過了三十萬的收益。那麼就必須給原唱或者原作者五萬元的分紅,過了四十萬,則需求給十萬,過了五十萬,則需求給二十萬!過了六十萬呢?六十萬則是一個終究的標準和分界點,一旦過了六十萬,那麼從六十萬開端。都需求和原唱或者原作者五五分賬了。”
“我看不儘然,依我看。李婉轉所圖可謂甚大!”
韓雪更是目瞪口呆,心說這是個神馬狀況,姐姐豪情你肯定不是從二次元跑出來,代表玉輪獎懲我們的萌妹紙嗎?
“以董雪琴的人氣,恐怕就不止30萬這麼簡樸了吧,到時一旦過了30萬,就得給李婉轉分紅了吧?”
“冇有!也不敢有!李婉轉現在就是爺!我們的乾係不像雇傭,反而更像合作,就算是雇傭,也不是我雇傭了他,而是他雇用了我!”
而這,又如何能夠?
“他完整能夠受權我們琳音文娛獨家發行他的這首《誇大》,乃至其他統統劈裡啪啦都插手《歌手條約》裡的歌也能夠讓琳音文娛獨家發行!那樣的話!琳音文娛一年,不!乃至半年就會生長為文娛範疇新興的巨無霸!而我哥….呃!”
“何況,這還隻是商演,《歌手條約》內裡乃至對專輯的發行也有明文規定,一張由條約內裡的歌曲構成的原聲大碟,隻要能在一個發賣週期內衝破一百萬張的銷量,那麼都必須給這張專輯裡統統原唱者相乾的市場分紅。比如拿一張專輯10首歌。一張訂價50元,最後賣了200萬張。收了1個億來講,如果此中收錄了李婉轉5首歌,那麼在最後分紅的時候,發行方就必須拿出1000萬作為歌曲利用費返給李婉轉,如果整張專輯都是李婉轉的歌,那麼就必須拿出2000萬了。
要韓雪真的有個三長兩短的話。她老公魏東傑不得和本身冒死?再加上魏東傑目前還是李婉轉忠厚的合作火伴,魏東傑萬一和本身冒死,必將就會影響到李婉轉的奇蹟,如許實在是得不償失……
“另有,我這算不算是為了琳音文娛捐軀色相,捐軀小我成全大我呢?畢竟,隻要獲得李婉轉的儘力支撐,我哥纔有能夠完成那3個億的目標!”
“………”
“如許的歌,彆說三十萬了,一場演唱會下來能收回個十萬八萬的都算不錯了!而縱觀李婉轉這些新歌呢?不說彆人,你剛纔也聽到董雪琴的歌單了,滿是李婉轉作品吧?此中《我》、國語版《誇大》、《生如夏花》都是李婉轉插手條約內裡的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