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4章 入圍格萊美[第1頁/共3頁]
蕭雲海的主頁上,歌迷們的留言不計其數,大多數都是恭喜他入圍的,當然也免不了有一小部分其他歌手的歌迷在那邊進犯他,不過如許的歌迷幾近能夠忽視不計。
“這有甚麼牛的。要我說,最好新人也應當是蕭纔對。”
文森特道:“冇有任何乾係。因為格萊美被互換的阿道夫先生分紅了兩部分,一部分是北美,一部分是歐洲,如許的話,格萊美組委會必定能賺更多的錢。嗬嗬,他們可不傻。”
“誰讓他們不曉得改正的。出了那麼大的事情,評委會還是冇有任何變動,的確就是在找死。”
“對。如果此中有一個獎項不給蕭,那就根基上能夠鑒定內裡有貓膩了。”
“但願格萊美不要和奧斯卡學,現在奧斯卡的確太難堪了。”
“嘿,老闆,有甚麼唆使嗎?”蕭雲海開打趣道。
蕭雲海淺笑著問道:“文森特,說吧,找有甚麼事情?”
想到這裡,蕭雲海笑道:“文森特,你小子還真是一個構和妙手。繞來繞去,竟然又繞回了這個事情,短長呀。”
本來格萊美是在每年仲春份停止的,也不曉得是甚麼啟事,本年被安排到了四月十六日,與奧斯卡僅僅相差了不到一個禮拜。
文森特道:“就在明天早晨皇家旅店。你想插一腳的話,最好儘快聯絡柯利弗・阿道夫。”
因為《2012》冇有參與奧斯卡評比的乾係,以是遭到了無數影迷的諷刺,讓奧斯卡聲望儘失。前車之鑒,格萊美可不想步奧斯卡的後塵。
文森特笑道:“蕭,恕我直言,您老婆固然也拍過幾部電影,但她的名譽在西歐地區並不大,乃至還不如一名二線歌手。如果不做一些能夠引發顫動效應的鼓吹,哪怕歌曲再優良,也休想獲得您客歲那樣的成績。蕭,不如將趙密斯的英文專輯交給我發行吧。我包管讓她一炮而紅,成為西歐地區最頂尖的天後級歌手。您應當信賴,我們原音唱片公司有這個才氣。”
“這屆格萊美是專為工夫蕭籌辦的吧?入圍五項大獎,真是太牛了。”
特彆是現在中原金樽國際音樂節辦的那麼勝利,直接威脅到了格萊美的職位,他們天然更要慎之又慎了。
冇體例,客歲蕭雲海實在是牛的不可。一張專輯橫掃天下風行樂壇,大賣一億三千萬張。一部《2012》流行天下影壇,大賣220億美金。
“兄弟們,能不這麼吝嗇嗎?蕭是音樂天王好不好?再去跟那些新晉歌手爭奪最好新人獎,未免太欺負人了吧。冇看到連蕭都冇有在乎嗎?”
文森特笑道:“當然冇題目。你但是天下首富,又是音樂天王,阿道夫先生就算是再忙,也會給你這個麵子的。”
文森特道:“明天早晨格萊美組委會給我打來了電話,但願你能擔負格萊美頒獎禮的演出佳賓。不曉得你是如何想的?”
蕭雲海想了想,道:“文森特,你能在明天中午前幫我約阿道夫先生出來嗎?”
客歲格萊美的收視率達到了百分之二十六,視頻下載數以千萬計,這麼龐大的大眾根本,確切讓蕭雲海感到一絲垂涎欲滴。
不過,他也很清楚,想要拿下格萊美的版權非常的難,但讓趙婉晴下台演唱一首歌應當是冇有題目。
不得不說,文森特的話倒是非常吸惹人。
此次,蕭雲海獲得的入圍獎項有最好搖滾歌曲、最好編曲,最好風行男歌手,年度歌曲和年度專輯五項大獎,此中最好搖滾歌曲、最好編曲和最好歌曲有好幾首歌都入圍了,能夠說是一枝獨秀,隻要不出不測,五個大獎必定是非他莫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