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魔爪下的殘身(7)[第1頁/共1頁]
楚侯並冇有籌算就如許等閒地放過我,他是真正掌控了這值令媛的春宵一刻,毫不華侈半刻。
但是,我發明我變了。我並不是一個殘暴嗜血的人,我乃至不喜好打打殺殺,多年的法學教誨早就灌輸給我法律是公理的、法律是能夠保持社會次序的、法律麵前大家劃1、殺人者償命這一係列的思惟。但是,這是一小我治的社會,“王子犯法與百姓同罪”隻不過是一種偶爾的、用來標榜帝王統治腐敗的行動,在很多時候,王子犯法與百姓並分歧罪,王子、官宦們都有著各自的特權。在這個亂世,有誰會來究查楚侯如許的一方諸侯、天子之子的強J罪?在彆人眼中這恐怕是最普通不過的賣主與奴婢之間的主仆乾係的內容之一。
我覺得我就會如許屈辱地被這條一米擺佈的鐵鏈係在屋內牆壁上嵌著的鐵環當中,在這一米擺佈的半徑的半圓範圍內自在活動,直到夜晚的到臨,我從楚侯這裡被轉移到趙高那邊。
我再一次悔恨我本身的亂放電行動,為了製止楚侯將我送給趙高,我用心對楚侯放電,卻本來隻是一場作繭自縛的行動。楚侯是被電到了,但是他倒是一個惡魔,一個變態。
但是我錯了。
下午,楚侯又來到書房當中,我總算明白楚侯為何要用長長的鐵鏈將我捆綁在牆上,給我必然程度的自在,而非將我五花大綁地死死監禁起來。楚侯說追逐本來也是一種興趣,抵擋在某種程度上講也是一種迴應。倘若他麵對的是一個被五花大綁牢固起來的女人,那麼本色大將這類毫無反應的行動與了無活力的J屍行動無異。
早晨,我被人用一條床單包裹著、被鐵鏈五花大綁著送到了趙高的房中。
在這個亂世裡,或許宮廷當中是最能滋長變態的處所,那邊,神馬兄弟之情、神馬父子之情、神馬君臣之義,十足都是扭曲了的,隻要權勢、好處纔是維繫統統交誼的紐帶。在那種讓人神經高度嚴峻的處所,恐怕即便是最最普通不過的人也會生長為一個變態,而我卻成了這類變態的捐軀品。
趙高見到我儘是傷痕的身材,臉上略微閃現了一點兒不歡暢的模樣,略微不滿地抱怨:“子嬰也忒不懂事了些。你也算是咱家的人了,他怎能這麼不曉得憐香惜玉。”
第十六章:魔爪下的殘身(7)
我之前的信賴法律公道之心蕩然無存,在這個亂世裡,隻要權勢、隻要暴力才氣庇護本身。我恨楚侯,我恨不得將楚侯碎屍萬段。
但是,是趙高的人又如何,趙高明顯也是一個變態。趙高大抵覺得隻要不打不咬不捏不留傷痕的就是憐香惜玉,實在,心靈上所受的逼迫和欺侮更賽過精神上的傷害百倍。
聽了楚侯的話,我也不再迴避、讓步,就當是被瘋狗咬過罷了,為甚麼我要費經心機地用我的痛苦去增加你的歡樂與驕傲得意呢?與我哀痛絕望的表情比擬,精神上的舊傷新傷實在也算不上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