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轉型(1)[第2頁/共2頁]
“香姐,我們就算要洗白,不撈偏門也就是了,何必拿這麼多錢去打水漂呢?那可都是上麵的兄弟們拿命拚來的,現在這麼白白扔出去,還不如發給地下的兄弟,讓他們更心甘甘心的為社團賣力!”
“我包管四成!”
瘋彪話裡的意義在場的人都明白。因為遵循規定,這些大哥們固然都有本身的檔口掙錢,但是他們都是打著社團的燈號,其他社團纔不敢等閒招惹,買賣才氣順利的做下去。如果真產生了摩擦和牴觸,社團也會替他們出頭,保住他們的收益來源。說穿了,這些大哥和社團是互為依存的乾係,社團分開了這些大哥的權勢即是紙老虎。單個年誠懇力再強大,冇有了社團在背後支撐,也遲早是被吃掉的運氣。所覺得了包管社團的強大,每個大哥都要把本身支出的四成上交社團,成為社團的公款,由龍頭掌管,這就比如大哥在向社團交庇護費。這些錢不再歸屬於某一小我,而是歸社團個人統統,如果有報酬社團辦事、受傷、乃至丟了性命,都要用這些錢善後。這筆錢的紅利歸社團統統人分享,不過大哥們占大頭罷了。以是實際上,一個社團的公款越多,社團裡的報酬就越好,特彆對那些小嘍囉們,除了給本身大哥辦事獲得的錢,社團會按期給他們發放分子錢作為社團的福利,公款越多,分子錢天然就發的越多,受傷獲得的賠償和嘉獎當然也就越多,安家費就更不消說了。
“我也四成!”
憐香道:“諸位都曉得我們的前輩,上海地痞財主杜月笙吧?當時他在上海呼風喚雨,乃至軍隊都情願幫他,你們曉得為甚麼嗎?那是因為他另有另一個身份,中國紅十字會的副會長!在1932年‘一.二八’抗戰中,他在門生界和文藝界構造起戰地辦事團,並帶頭他拿出大把的款項搞捐獻,然後采購了大量的藥品、食品和餬口用品,頂著槍林彈雨親身給火線的軍隊送去,救濟了數以萬計的傷員。十九路軍軍長蔡廷鍇曾動情的說,35天血戰,十九路軍永久不會健忘一小我,那就是杜月笙先生!當時的杜月笙固然是眾所周知的大地痞,卻被很多人看作大善人,很多底層的百姓也感念他的好,如果厥後不是**獲得了天下,杜月笙會一向在上海一手遮天!你們說,他的錢是白花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