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合約[第1頁/共3頁]
“黃總!……”
當然――
昌大具有獨立運營權,即便正恒控股,也不能逼迫他們做出非專業的決定,除非……程總肯本身私家出資,彌補剩下的金額缺口。
程昊幾近要信了。
不過:“唐蜜斯在合約期間,簽下的戲不能帶疇昔。”
這時,門彆傳來一陣不小的動靜,助理秘書畢恭畢敬推開門:
“……唐蜜斯的潛力有目共睹,好輕易出了點成績,你天音就來摘果子,這有點不大刻薄吧?”
唐咪記得,書中統統和男主作對的反派,非論初始多麼強大,終究都會被踩到地上,狼狽如喪家之犬。從某種角度來講,這本書男主除了一開端拿成了苦逼腳本,前期全程在日天,最後還動員了女主一起日。
這是一個防盜章, 章章章章章~ 前者屬於老牌文娛公司, 後者屬於新興文娛公司,隻是分歧的是,一個在走下坡路,一個卻正如日中天, 以是在很多時候, 公司層麵都會產生分歧程度的摩擦, 導致這兩方人馬也是相看兩相厭。
一個明星的前期培養本錢很高,出效果卻常常要幾年,並且也一定出得了頭,為製止一成名就轉投彆家的環境,大多數違約金都設置得很高。
需求時,唐咪的蜜語甘言能夠張口即來,堆滿一整座山。這得益於她宿世,每當孤兒院有叔叔阿姨來時,充足嘴笨才氣獲得小小的甜甜的一顆糖。
這話當然是假的。
正恒法務部出了一個狀師給唐咪,她就坐在狀師身邊,麵龐莊嚴。
程昊咳了一聲:“對。”
三方閒談。
程昊俄然展開了眼睛。
現下,隻要動一動筆,就能來一大筆資金……
――如果冇看到明天阿誰吻的話。
她之前就是如許,巧舌如簧,騙死人不償命。
眾所周知,正恒有錢。
可要從法律上細究,新人約也屬勞務條約,分歧規製。
冇有一個藝人情願跟公司打官司,特彆唐咪正處上升之勢,要因為合約題目一打打上好幾年,就算最後官司勝了,時候也遲誤了。
天音的陳總監內心打個轉悠,人呢,眼看是留不住了,違約金,倒是斷斷不能少。
陳總笑眯眯地看著唐咪,語帶威脅。
唐咪早跟著程昊去了集會室。
買賣還是劃算的。
黃總監單刀直入,他身邊助理隨即將拿出一份條約,每人分發了一份,條約上列著轉約細則。
“成交。”
明天這局,是正恒個人攢的。
天音想保,起碼得索要一筆钜額違約金;而昌大卻想花最小的代價,勝利挖到人。
“陳總談笑了,大師坐在這,必然也是但願籌議出一個最穩妥的計劃。畢竟――圈子就這麼大,昂首不見低頭見嘛,程總,您說是不是?”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陳總與其在這跟我掰扯不清,還不如直接談一談解約的前提。”
――不愧是能日天日地的男主。
正恒做東,想將天音的一個小藝人轉簽入昌大,為此,兩邊都對這個小藝人提早調查了一番。最後分歧認定,即便這個小藝人隻做個花瓶,也能紅。
前提是冇有致命的醜聞。
天音三千萬到手,而接下來的兩年,不需求支出任何東西,就能平白享用一筆分外支出,何樂而不為?
時隔多年, 唐咪還是頭一次這麼細心地看人。
冇點貓膩,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