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巧遇高福蓮[第2頁/共3頁]
按前身影象,到八十年代高福蓮孃家還吃不飽飯,孃家窮本身醜還懶,在家不掃地不洗衣服,燉一鍋菜吃兩三天。
“瞎扯,哪有那麼多肉。”
馬林悄悄拋出一個餌,“歡迎省會裡的朋友,籌辦談點事兒。”
“老嬸慢走啊,家裡餬口真好,嘖嘖,吃大骨頭呢,哎呀,我老叔就是有本領,俺家半年都吃不上一頓骨頭棒子。”
三個孃舅的資本很多,給兩次何富英都冇用上,給了婆家人。今後也不會再給馬金成任何幫忙,用人脈幫馬林安排前程,運營在金礦安排進保衛處。
那可真是八十歲老孃倒繃孩。
在馬林內心就是狼心狗肺之徒,固然不像前身那麼仇恨他,卻也冇甚麼好印象。
“說這事兒呢,一向跟老馬冇碰上麵,你姐婚事黃了肉也不拿,上回問他,他說留著等過年用,產生啥事了?”
馬林這嗓門半條街都聽到了,馬冬梅捶了他兩下,“上個月趕集,大娘不是買了骨頭嗎?”
“二大爺,我爹跟你比不了,你是一家之主會過日子,我爹手鬆,家裡好玩意都給內裡了,這肉嘎了我拿家吃。”
“那能一樣嗎?俺家那骨頭狗看了都點頭,你家那是肉包骨頭,大日子擺席都吃不上。”
馬金明拿返來的錢一半都被他補助孃家,一點不念何富英的好,到處鼓吹馬金明能當下屬機是她幫著參謀的,是她孃家找的乾係。
“二大爺,我爹上個月訂了五斤豬肉掫冇掫呢。”(掫讀糗,這裡拿的意義)
“嘿,大林。”這男高音,馬林都戀慕,還帶共鳴的。
高福蓮認出肖可可,站一塊的葛麗必定不是,金明月一看就鄉間丫頭。隻要這個穿戴風衣到膝蓋,腳下不知甚麼格式的靴子,手上戴羊皮手套的女人纔是。
高福蓮邊幅欠都雅,馬金明卻非常心疼,當年死活要娶這個孃家窮的要死的嬸子。
“不看了,我……家裡鍋上還燉著骨頭呢,走了,秀梅走咱回家。”
馬林兩根手指一比劃,“發倆呢。”
八個饅頭,卓文君和肖可可吃一個,葛麗吃兩,金明月吃一個半,用心留半個給馬林。
馬林把饅頭小筐拽過來,攻訐葛麗,“你禍害饅頭呢,本身去買個餅,哪有羊湯泡饅頭的?給你吃華侈了。”
“二大爺,胡徒弟,轉頭,問你個事兒。”
“那肉票不敷,你拿錢我給你點下水。”
你一個殺豬的這麼八婆呢,馬林跟著嘿一下,“不道啊,肉拿給我吧,現在家裡錢歸我管。”
“還發媳婦呢。”
馬林樂了,“金明月你整這死出,你要曉得我堂妹馬冬梅那纔是真mm,人家是真豪情,你這是演的。”
“老馬放權了?”
高福蓮手抖了一下,麪皮一抽,“下……下古墓。”
卓文君第一次碰到這類不懂分寸的人,說話就說話,摸衣服乾啥?
“大林的嬸子,那我也叫你嬸子,這衣服是下古墓穿的,防風防水。”
說裡說的真俊,手上來摸風衣,“這啥料子的啊,冇見過呢。”
“大林哥你想吃餅嗎?我給你買兩。”
高福蓮和馬金明擠占了何家給馬金成的資本,馬林很討厭這類吸血蟲。
“對了,前次我姐結婚,老馬在胡老二那訂了五斤豬肉,走去問問。”
“你少忽悠二大爺,我信你纔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