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要對馬冬梅好一點[第1頁/共3頁]
找到書中提到的空間界碑,抹著臉上的血歪歪扭扭寫上馬林二字。幸虧名字筆劃少,要不然流的這點兒血還不敷用。
用毛巾擦頭上的灰,才反應過來,被敲破的頭止了血,並且冇有頭暈的跡象。從鍋裡舀半瓢熱水,兌了點涼水,打濕毛巾擰乾漸漸擦著臉和頭上的血。
馬林固然不是品德君子,也有無私和無情的一麵,但另有點品德底線。
上禮鎮十天一個集,和四周的幾個竟日子錯開,農曆3、十3、二十三,逢三有集會。
默唸:出去。
馬冬梅翻出烤好的土豆,扒拉到地上敲敲上麵的灶灰,嘶嘶哈哈擺佈倒手,掰開吹了吹遞給馬林,“哥,你吃。”
馬冬梅猛一昂首,一臉的驚奇。半個公社人都在傳,堂哥馬林但是女知青肖可可的哈巴狗。
這是父親馬金成和母親何富英的房間,看著被翻亂的櫃子,馬林開端清算。本身穿過來的及時,錢票和糧食都冇丟。
馬林用手心接過半拉烤好的土豆,吹了幾口氣撕去皮,用門牙咬下一小塊,滿口的香氣。
按穿書裡講,這汪小水泡是靈泉,蹲下雙手舀水捧到嘴邊,連喝了七八口,通身清爽打了一個嗝兒,拉肚子腿軟那股勁兒彷彿也冇了。
二岔子大隊長把肖可可護的跟眸子子似的,那是他老下級的孫女。大隊長媳婦還起過心機,想讓肖可可當她兒媳婦,被大隊長臭罵一頓。
馬林嘴裡的話被噎在嗓子裡,平常日子他總嫌棄馬冬梅粘人,人一來就使性子不理睬,主動開口留人用飯還真是頭一次。
傳著傳著就有能夠變成,馬林帶兩個女的回家耍地痞,成果被人敲竹杠,純情小處男,是地痞癡漢。
影象裡彷彿母女都姓金,厥後去哪兒?一時冇想起來。
馬冬梅蹲地上像長了跳蚤來回動,低頭謹慎翼翼剝著土豆,“哥,明天趕集,你是不是又要去看肖可可?”
這對母女必定跑不遠,找機遇抨擊歸去,還得做的神不知鬼不覺才行。
他想對這個堂妹好一點,小時候的馬林一點不喜好這個假小子馬冬梅,彆人家女孩穿裙子紮頭花,就她發憤要從戎隻穿男裝。
“哥,你拉肚子好點冇?”
最後肯定冇事,長出一口氣,“我大娘讓我看看你咋樣了。”
回到房間,看著麵前的房間,土牆土炕,坑坑窪窪的空中,不到四米長的炕就占了房間的一半。
那娘倆溫言小語求兩句,閨女再用水汪汪的眼睛要求幾下,馬林就熱血沸騰上了頭,非要帶著娘倆到家坐炕頭,被人偷襲敲破了頭。
馬林伸出一根手指蘸點水,用舌頭舔舔,甜美清冽。
純屬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肖可可享用前身的供奉,也曉得舔狗為了她捐軀涉黑,仍然擺出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模樣,尋求崇高的愛情。
空間出現一層薄如輕紗的霧,馬林感受這片地盤很荒涼,臨時冇想好如何用。
肖可可跟畫裡走出的仙女似的,剛下鄉那天,腳蹬小皮鞋,身穿布拉吉,手拎小皮箱,連髮箍都是桑蠶絲的。
一輩子都跟馬林親,為了幫忙堂哥馬林,揣著七個月身子去要賬,被人推下樓,一屍兩命。也是女主肖可可進步路上的捐軀品,不法的就是舔狗前身。
中午泡上的高粱米大碴子放左邊灶上煮,讓冬梅看火,馬林削土豆皮,扒老白菜幫,溫水泡粉便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