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穿越時空之抗日特種兵 - 九一八後的GMD外交努力

九一八後的GMD外交努力[第2頁/共4頁]

11月21日,上海大學抗日結合會決定再次構造代表團赴南京催促當局出兵,肯定請願目標為:“請大會當場議決,如蔣主席在四全大會所限定之時候內不遵循訓令,親身率兵解纜,光複失地,則須予以辭退黨籍處罰。”“請蔣主席當眾親書誓師辭,內容規定:(1)最遲解纜日期;(2)聲明不光複失地,不回南京;(3)請當局命令張學良本日出兵光複失地,如在三日內尚無出兵表示,則罷免嚴懲。上述三條如不得美滿答覆,則全部會合四全大會或國府前,非論日夜風雨,決不散隊。”

蔣起首指責門生“為少數人作東西”,並說:“請願前提中有分歧事理,超越常軌之點。”門生代表當場理直氣壯地說道:“此次請願,純為救國,絕非有少數人把持”,並當眾朗讀報告要求前提,要蔣介石表態。蔣介石轉而說:“餘甚欣喜,餘必接管諸生要求,站在百姓前麵捐軀鬥爭”,並訓令同窗回校放心讀書。門生代表當即反問蔣介石:“東三省大片國土淪於敵手,幾千萬同胞成了亡國奴,門生豈能放心?!”蔣介石隨即表示:“三日以內作出,不出兵光複失地,殺我蔣某的頭,以謝國人。”因而在上海門生激烈要求下,蔣介石寫了手諭:“本主席儘忠黨國,早具決計。對於諸生請願,自可接管。”至此,門生覺得達到了目標,結束請願,回到上海。

民國20年即1931年11月4日,日軍出動多量軍隊,向嫩江橋建議打擊。由馬占山將軍帶領的中國守軍抖擻反擊,擊退日軍多次打擊!日軍死傷慘痛!

10月15日,國聯主席白裡安召施肇基說話,扣問中國事否願比及日軍撤退時開端與日方談判,施肇基答覆,兵未撤儘及任務題目未會商之前不能構和,如撤儘後開構和,以理事會之插手為前提。白裡安謂撤兵並非以談判勝利為前提,中國將來對日提案允否,儘可自在。施肇基將此環境電告外委會,外委會顛末會商後,多數仍主張以先撤兵為最低限度前提。電令施肇基對峙。

11月20日,上海《時勢新報》頒發了馬君武的兩首詩《哀瀋陽》:“趙四風騷朱五狂,翩翩胡蝶合法行。和順鄉是豪傑塚,哪管東師入瀋陽。”“垂危軍書半夜來,收場弦管又相催。瀋陽已陷休回顧,更抱才子舞幾次。”這兩首詩一頒發,張學良作為“不抵當將軍”的惡名完整算是被坐實了。

10月16日,白裡安發起聘請非戰條約締約國召建國聯集會,未插手國聯的美國列席。該發起以13比1的票數通過。10月17日,外委會顛末幾次會商後,作出對日本綱領題目的決定:“我方所取手腕除保全本身利權外,並須(1)不失國際憐憫。(2)不使日本軍閥走向極度。臨時決定六項原則:(一)日本必須在國聯監督之下撤兵;(二)中日將來談判必須在國聯照拂之下停止:(三)地點在日內瓦或其他國聯以是為恰當之地;(四)今後談判必須在國聯條約所定原則之下停止,不得違背以下三要點:(1)尊敬中國獨立、主權國土完整、行政完整:(2)實施流派開放機遇均等;(3)促進遠東戰役,不得以武力為實施國策之手腕;(五)日本需負此次出兵之任務;(六)日本統統任何提案我方儲存修改及另行提案之權。10月19日,外委會告訴施肇基向國聯提出:日軍限10日內撤儘,日軍撤退、商計領受體例及實施領受三事,均由中立國職員監督,領受體例以有關交代手續者為限。並告施肇基我方對日方綱領對案五條,及對日本擬提之案的定見。10月22日,國聯理事會開會,提出議決草案。大抵依9月30日決定案,援引國聯條約十一條及非戰條約第二條之條則,請日本撤退鐵道以外之軍隊,於下次理事會開會前完成之,請中國當局對於在滿日僑,製定庇護生命財產之體例實在實施。國聯行政院但願中日兩國即行商討領受體例。並請中國當局邀中立國職員伴同領受軍隊觀察實施領受事件,一俟撤兵達成,中日即開端直接構和統統懸案(自9月18日以來產生之題目及鐵路題目,均包含在內)。因為中國方麵的要求在此草案中獲得國聯支撐,外委會電令施肇基接管該草案。10月24日,國聯通過決定,限令日軍於11月16日前撤兵至鐵路地區內,中國重申保僑、中日構和撤兵及其他事件。十三國同意,隻日本反對。這看似中國獲得了交際勝利,但遵循國聯盟約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