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通天令2[第2頁/共2頁]
“真人明鑒!”
法律儒修持續傲慢的問道。
“我們是越州人……”
“既然不是戎人,想來是告發人弄錯了。越州越族向來與我中土交好,敬慕王化,W縣周家與其來往互市並無不成。”
看到葉凡等人的穿戴,法律儒修內心不由奇了一聲。這幾人的穿戴確非中原氣勢,但細心辯白也是得體苗條,自成體係,不若蠻夷粗暴。
法律儒修倒是冇想到這班蠻子證明本身身份的體例是如此樸實直接,他本來覺得他們會出示族中的信物或是彆的甚麼,這一通鳥語似的咕嚕呱啦令他感受有點懵,多虧法律峰瀏覽甚廣,他思慮半晌,取出一枚玉簡,當中儲有某次法律修士審判越州疑犯的音頻訊息。他以簡觸額,光陰流轉,庭審場麵再現,法律儒修仔諦聽聞此中那名越州疑犯辯論時的音節,再與林奔方纔的辯論口音印證,彷彿真有幾分類似。
周文豪身為周產業代家主,走南闖北,博聞強記,深知法律峰是多麼存在。作為超等權勢全真派與淺顯修士打仗最多的一峰,法律修士的行事法則在修真界廣為傳播,相稱因而冀州的無形律法。
周文豪此時已是熱鍋上的螞蟻,如果這些異界來客的實在身份透露,就憑窩藏靈根這一罪名,周家定然是抄家滅族的了局,首惡誅拿,群修發配外蒙邊陲。隻盼著法律儒修冇有探測靈根的才氣,瞧不出異界來客的跟腳,矇混過關,百口存亡存亡便在現在。
聽到法律儒修的罪名,周文豪心如明鏡,心知這事九八成與曹家脫不了乾係。這夥異界來客奇裝異服,被人當作域外蠻夷也是普通,不過此罪可輕可重,若通的是外蒙那邊的北戎,那但是抄家滅族的大罪;如果東南邊正在王化的越人,那就不是甚麼了不得的事了。互市蠻夷貨殖豐富,各家各派都有在做,儒家對此向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換做以法治國的法家眼裡就包容不下了。
[咦?]
“空口無憑,有何證明?”
“見了真人前輩你們可要誠懇坦白,彆害了與你們為善的周家!”
第二項罪名不消周文豪辯白,法律儒修主動提起,說話時眼神餘光掃向這幾個穿著奇特的越族人。見他們聽聞“靈需”“乙級法器”這幾個關頭詞時心神無有顛簸,這統統公然如他所料,戔戔縣城世家,哪有才氣倒賣貴重靈需於越族人。
葉凡聞言糾結了一下,正在思忖如何證明時,一旁的林奔以方言搶過話茬回道:“吾忒都撕誠懇寧……儂提港起……”
法律儒修有點糾結,三四成類似的口音還不敷直接證明他們的出身,並且故意人亦可兼學多種方言混合身份。不過他主觀上還是以為這些人不是戎人——哪有體質如此孱羸的戎人?若戎人都是這般體質,不消全真派插手,光憑冀州一地之力就能打到北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