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穿越,整理殘存記憶[第2頁/共3頁]
李老四娶了隔壁落霞村馮氏為妻。馮氏曾有懷過一個孩子,成果一個不謹慎掉了。小產以後馮氏的身材就一向不是很好,以是很長一段時候裡都未曾生養。隨後李老四又納了馮氏孃家堂妹寡/婦小馮氏為平妻。小馮氏帶著女兒金巧兒進門口三年抱倆,連著生下宗子李正國,次子李正泰。第五年時,馮氏不測有了身孕,因為對峙生下了三子李正民,成果使得本來就孱羸的身材更加不可了,煎熬了兩年後便一命呼嗚了,就留下一個年僅兩歲的兒子。同年小馮氏又給李老四添了一個女兒李靈兒,三年後又又生下了一對龍鳳胎,四子李正安以及幼女李珍兒。小馮氏仗著本身為李老四生了三子兩女,又磨死了前頭短折的正房大老婆自家堂姐,在李家屯也算是響鐺鐺的一號人物。
本來覺得日子一每天好起來了,卻不想小七柳六歲時,同胞大哥李君楊因為落水得了風寒,因為救治不及終究演變成了肺炎,幾乎一命嗚呼。本來老李家是完整能拿出這筆錢來給李君楊治病的。怎奈小馮氏死活不樂意,藉口家中老邁李正國跟老五李正安要考秀纔沒錢,鬨騰了好幾天。不得已,李正民隻好上山打獵想賺點醫藥費返來,哪曾想不但冇能獵到任何獵物,還碰到了野豬王。在逃竄的過程中一腳踩空摔下山弄斷了腿……小馮氏恐怕李君楊拖累了老李家,就乘機將三房一支從老李家裡頭給分了出去。
忠誠誠懇的李正民拿著幾近冇分到多少的產業帶著徐氏以及一雙後代,搬去了靠近小田山四周的三間茅草屋裡。為了給李正民以及李君楊治病買藥,李七柳便賣身給了鎮上的程老爺為奴為婢十年。雖說簽的是活契,可在這十年間,存亡任由程家措置。換句話說,十年裡在冇贖身前,程家即便將七柳打死或者發賣到最低等的窯子裡,李正民伉儷倆都是冇權力乾與的。
程老爺是天啟朝四大皇商之一,主營茶葉與布匹買賣。在天啟朝,販子的職位跟李君苒印象中的天朝當代差未幾,講究甚麼士農工商,不答應下九流的販子穿絲綢衣服,更不答應販子後輩插手科舉。一旦發覺違規,輕則罰徭役充公產業,重則發配放逐。
小馮氏對老李家獨一一個不是本身親骨肉,提及來也是親侄子的李正民不如何好,雖說不至於非打即罵,但也絕對是偏疼不同報酬的。最起碼,家道還算殷實的老李家裡頭,就李正民一個文盲,鬥大的字不識一個。並且早早地給李正民安排了一個鐵匠學徒的活兒。
但對於士大夫一級,運營店鋪做買賣贏利反倒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冇多少限定。特彆皇商甚麼的,還是相稱吃相的。以是彆看程家不顯山不露水的,實在跟都城程府是一脈相承,程老爺是內閣大臣程閣老的二兒子,戶部侍郎程大人一母同胞的弟弟。而程老爺本身也是舉人,有功名在身的。
附帶提一句,倘若嫡妻既無嫡子也無庶子獨一女兒,女兒招婿後能夠擔當一半祖業,另一半將歸族裡統統;若無嫡子有庶子,則庶子記入嫡妻名下後,方能以嫡子的身份擔當祖業。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