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條款[第1頁/共3頁]
第三款,打消神玄門,但能夠信奉佛教。
耿精忠可不管他說的有多不幸,他清楚的記得,後代十九世紀末,清國與倭國簽訂的馬關條約的那幾條。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台灣島及其從屬各島嶼、澎湖列島給倭國,補償倭國兩億兩白銀。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姑蘇、杭州為商埠,並答應倭國在中國的互市港口投資辦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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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精忠聽到保科正之開口,不由微淺笑了笑說道:“減少是不成能的,我冇有要求在這三地駐軍就很不錯了!”
保科正之低頭思慮了半晌,才道:“這些前提,我們大抵能夠接管,但各項物事的詳細數量還須細細商討,這個草本,我必須回江戶與將軍大人商討一下,傍晚之前,賜與必定答覆可成?”
聽得這話,保科正之不由微微頜首,將軍的確是大了,思惟也很成熟了。簽了條目,他德川家另有機遇持續下去,如果出兵抵當,傷亡太重,江戶也被焚燬,德川幕府頓時便會被取而代之。
征集戰馬兩萬匹倒是的確有些多了,莫非是想停止倭國的馬隊數量?不然還無能甚麼?隻能與中國貿易,這是福建耿家想把持對倭國的貿易,這與他們的閉關鎖國政策倒是冇多大的牴觸,最毒手的是增開的三處互市港口這條。
江戶城,本丸殿。看著保科正之奉上來的條目,條目的數量倒是未幾,但是除了最後一條,其他每一條都叫人萬分的難受。德川家綱緊緊的抿住嘴唇,好半晌,才用降落的聲音說道:“一千萬兩黃金,他們是想要把我德川家搬空嗎?”
3、中華臣民得在倭國互市港口、城邑任便處置各項工藝製造;又得將各項機器任便裝運入口,隻交所訂入口稅。中華臣民在倭國製造統統貨色,其於本地運送稅、本地稅鈔課雜派以及中海本地沾及存放棧房之益,即照中華臣民運入倭國之貨色一體辦理;至應享優例豁除,亦莫不不異。嗣後如有因以上加讓之事應增章程條規,即載入本款所稱之行船互市條約內。
即便是一千萬兩黃金,保科正之也是接管不了的。如果賠付耿精忠一千萬兩黃金,全部幕府的財務便會立馬崩潰。不說他與德川家綱不會同意,就是隨便一個倭人來,也不會同意。不過,人老精鬼老靈,保科正之也是見多識廣,麵前這位靖南王世子不是冇有構和的誠意,隻不過是漫天要價罷了。
保科正之接到條目便細心的逐條檢察了起來。隻見上麵整齊的寫著:
“叔父,還是你去一趟吧!奉求了!”(未完待續。。)
“這個,這個......”保科正之見到耿精忠的態度如此果斷,不由的語塞起來。
至於打消神玄門?他們倭國佛教流行,神玄門隻是處於憑藉職位。全部江戶城中也冇有幾座神宮,但是寺院卻到處都是。打消神玄門以後,並不會有甚麼影響,隻是不曉得這靖南王世子為甚麼要提出這一條?
“駐軍!”保科正之心下一驚,在彆的處所駐軍還不太打緊,如果在江戶駐軍那費事可就大了。馬尾艦隊的氣力如此,其陸軍必定也不會差,不然島津家不會那麼快就毀滅。真的如果讓他們駐軍江戶,德川幕府就得時候遭到他們的威脅,這是誰也不能忍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