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第1頁/共3頁]

我們之前籌議的代價,小兔子是80文,小熊是50文,畢竟兔子的耳朵用料比較多。

這一次的帽子,大多是做給三大八歲的小孩子的,為了給老闆娘看結果,我還是帶了一下小兔子那款的。

哪怕在當代,“最大的XX”仍然是吸惹人的嚎頭。很多時候冇有重視到小巧、分離的美。

而李嫂子做的這些個帽子,這是用細碎或有瑕疵的外相裁剪後做成的。本錢並冇有那麼多,也就40-50來文,當然還冇算上手工費。

和李叔急沖沖地趕往老闆娘的店鋪,另有那些敬愛的帽子冇有賣呢!

“胡說,這金貴的東西,咋能隨便給呢!”李叔轉過甚痛斥我。

“幾百文錢還不貴啊,這還是小孩的,那大人到底要多少錢呀?一家人做下來得花多少錢?”說完還很有些愁悶。

之前已經和李叔籌議好,一向對外的說辭是,這些都是李叔家本身做的。

我開口道:“叔,此次本來應當分你2錢銀子的,不過我手頭緊,能夠下次街天再給你嗎?”

李叔斜了我一眼,“你這孩子,我還不曉得嗎,手裡的錢都給了我,你都信我了,我還不信你啊。”

固然李叔說了要付全款,但是老闆娘感覺代價合適,還是按要求先付了全款的錢,李叔也拿出帳本做記錄。

看看李叔皺著眉頭在那,我持續安慰他。“再說了,此次是我們的奧妙,誰也不奉告,就咱倆曉得。我但是要瞞著家裡的,蘭蘭姐都不曉得,我也該給你一點封口費不是。”

“淨胡說,做一身新棉衣得要多少錢?哪每小我都做,幾年做一次都算好了,要曉得最便宜的棉花也要5文錢一斤。”

“哦,我上了趟廁所。”蘭蘭姐有些不美意義。

有些東西並不是越完整的越好,就如同斷臂的維納斯,也不是越大越好,不過天朝的很多人就是尋求大。

回到村裡,差未幾有3點了。李叔回家都是顛末蘭蘭姐家前的那一條路,把色彩淺的那匹布抱下車,手上提著麪粉,就收支院子了。

李叔笑笑,村裡人就愛唸叨這些個話。“叔收下了,那明天的分紅我就不能要了,這要曉得,我但是占便宜的,2錢銀子的分紅績換來一匹布。”

蘭蘭姐想了一下,“像給你做一身的話,暖一些,起碼要3斤棉花,這還是好一些的棉花,如果那種差的棉花,起碼得要5斤。”

內心盤算主張,能夠送給交好的人家,這玩意都雅又新奇,有麵子。特彆是孃家,但是有好幾個合適戴這個帽子的小孩子呢!

但是,比方兔子的頭,就是用四塊小布料縫合而成,如許比較有立體感,帶上去也比較敬愛。

“那多出來的,就請你和你叔一起吃幾個包子。”說完叮嚀了福臨叔,去庫房抱2匹布過來。

“起碼10文以上,另有一個20文的,又輕又和緩,不過我們家的前提,還是用不到了,那都是有錢人家才做的。”

麪粉放在桌麵,布匹則是拿進蘭蘭姐房間了。彆說,還真重,抱著很不舒暢。

“叔,外相我們收的也差未幾了,今後如果有來賣的,就先賒賬吧,不賒賬的就先不收了,冇那麼多錢了呢。”

因為裝修的事不想讓人曉得,以是對於那一匹布我並冇有說實話,“另有,我買了一匹布。”

實在這個代價也不算貴了,當然這是對於有錢人家來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