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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穿越之娛樂香江 - 1166【不服你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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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不服你咬我】[第1頁/共3頁]

“在前天蒲月二十二號的《星島日報》上,登載了這麼一篇文章,《周惠敏爆出整容醜聞,醜小鴨整形變白日鵝!》”夏天將那份報紙揚在手中道。

但是他進軍電影界,卻冇有多大的生長,拍得電影票房都不好,被稱為是“票房毒藥”。實在如果放到宿世,像他如許的小鮮肉,隨隨便便拍拍戲,賣賣臉,不得讓那些粉絲們心甘甘心,傻不拉幾進獻出本身的荷包啊。

“好,既然你們都冇有疑義,那這話題就到此為止了。將來如果再被我看到你們有哪一家媒體又質疑周蜜斯整容的事,彆怪我不客氣。”夏天警告道。

以是夏天讓他們表態,不再編假訊息,他們但是不敢表態的。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們想裝聾作啞,夏天卻恰好不如他們的願。

周惠敏出道不久,就開端主持《音樂風雲榜》,每週一期,到現在已經有三十期。三十期節目標母帶都還儲存著呢,恰好拿來做證據。如果真的整容的話,前後兩期的麵貌對比必定能有很大的竄改。

聽他這麼一說,記者們都不由神采一凜。

“但是話又說返來,莫非假訊息也算是訊息自在麼?身為媒體事情者,貧乏職業操守,胡編亂造訊息,對彆人歹意歪曲,這也算是訊息自在?”夏天嘲笑著問道,“依我看這底子不是訊息自在,這叫做媒體暴力。”

八零年代香港文娛圈固然美女如雲,但人們卻還不是純真看臉就買單,演員能不能扛起票房,歌手能不能賣出銷量,還得靠他們的作品說話,其他都不好使。

莫非站出來講,我不平,我支撐假訊息麼?那不是自找死路麼。先不說動靜傳出去,讀者如何看。光是夏天那一關就過不去。

“這位蜜斯~”司儀選了一名記者道。

……

聽他這麼問,在坐世人都學乖了,都不肯等閒表態了,恐怕再被夏天拿來堵他們本身的嘴。

“我誓死保衛媒體人的訊息自在,我也對媒體暴力深惡痛絕。媒體人把握著話語權,有極大地影響力,是以應當是為大眾發聲,為市民辦事,而不是為了博得一點點銷量,就炮製假訊息,歹意歪曲彆人。”夏天慷慨陳詞道。

“……”聽他這麼說,記者們再度無話可說。

再比如林清霞、王柤賢、李美鳯,三位都能夠稱得上是絕色美女了,但是由她們主演的電影《驚魂記》,票房卻隻要三百多萬港幣,名列年度排行榜第八十六位。可如果放到宿世,光是這三位大美女的粉絲,就能進獻起碼兩億票房。

“夏先生,傳聞您因為《為民日報》等幾家傳媒報導周蜜斯整容的訊息,以是就派人去砸了他們的辦公室,對麼?”一名記者又問道。

“我如何會侵害香港的訊息自在呢,不要忘了我也是媒體人,我旗下有亞洲電視台,亞視週刊,另有明報個人的股分,我也一樣享用訊息自在的福利。”夏天笑道,“以是我巴不得香港的訊息越自在越好。”

“噢,大師都是香港的傳媒同業嘛,我都也是一個媒體人。傳聞他們的辦公室被砸,運營墮入窘境,以是我儘微薄之力幫幫他們嘛。如何,現在幫人都有錯了?”夏天又道。

“好,上麵是問答時候。各位誰有題目,請舉手發問。”訊息公佈會的司儀又說道。

“既然是如許,那你為甚麼要給他們送錢呢?傳聞送了二十萬港幣那麼多呢?”一名記者又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