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2【約法三章】[第1頁/共2頁]
而這類“大片場”軌製,也即“製作公司中間製”,使得製片公司在文娛圈占有主導職位,能夠對旗下的藝人停止有效辦理,並獲得更大的收益。
混得好的開演唱會、歌迷會、見麵會,混得差的酒吧、沐浴中間、結婚典禮、貿易慶典等等。支出一樣也是不低的。
夏天的這類建議,非常合適他們的要求,以是他們都很對勁。
而台灣頂峰期間,“第四台”多達三四百家,最大的一家,訂閱用戶超越一萬餘戶。能夠說“第四台”的存在,嚴峻影響了港片在台灣的收益。
公眾隻要付出一筆有線電視費,便能夠賞識到最新最全的香港電影,而不需求再彆的買票或錄影帶。
香港的電影公司,絕大部分都是自在總會的人,也便是親向台灣那邊的人。為了逢迎台灣市場,拍了很多諷刺本地的電影,以是實在本地跟香港電影界的乾係並不算好。
本地觀影人數最多,但因為票價比較昂貴,幾毛錢乃至一兩元錢,就能看一場電影。比擬起來,香港的票價要二十元錢以上,以是本地的總票房並不算高。
的確,盜阪題目在哪兒都非常嚴峻。比如台灣的所謂“第四台”,也就是地下不法有線電視,就有很多是專門播放港片。
這就像宿世的本地歌壇,就算是天王、天後的專輯也賣不出多高的銷量,美滿是靠走穴來贏利。
聽完夏天的先容,在坐世人都點了點頭。
並且那會兒的製片公司也多如牛毛,任誰有點錢都能組個製片公司,拍戲玩兒。比如洪京寶曾經狗尾續貂,拍過一部《五福星撞鬼》。就是因為一名姓洪的騎師,開了一家電影公司,以是請他們去拍的。
在這個過程當中,隻要有一家拆台,那這個打算便能夠泡湯,本地便能夠對香港關上大門。
夏天說得句句在理,他們有甚麼好辯駁的。再說,以夏天現在在香港影壇的權勢,誰又敢辯駁呢。
如果我們要進本地市場的話,最好是能夠循規蹈矩,誰都彆出錯。不然,一人出錯,很能夠就會扳連我們大師夥兒。”夏天又警告道。
在坐世人麵麵相覷,冇有一個發言的。
這就限定了明星的片酬。宿世,很多明星的片酬都三四百萬港幣以上,像莉智如許的純花瓶演員,都敢叫價百萬港幣。
騎師都開電影公司,也可見九零年代,香港文娛圈有多亂。也正因為電影公司太多,每家都想用紅星拍戲,以是也導致明星片酬越來越高。
但現在,大師的片酬卻都處於一個比較公道的區間,普通都不超越百萬。除非像林清霞、王柤賢、程龍、周閏發如許的,在國際上漏過臉,出過名的藝人,才能夠拿到兩百萬港幣以上的片酬。
當下全都默許了。
翻版拷貝賣得全台灣都是,並且還被翻錄成錄影帶發賣,這也一樣給香港片商帶來很大喪失。
宿世香港文娛圈,明星都是自在身,最多隻是跟經紀公司簽約罷了,跟製片公司就是純真合作乾係。也就是說,明星不受製片公司限定,跟好萊塢的“明星中間製”非常附近。以是那會兒的製片公司是誰火,誰性價比高就用誰。
就像宿世,本地也曾一度寄但願於香港電影,但願拉攏香港電影人。以是在九零年代就開放本地合拍片市場,答應香港電影公司跟本地合作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