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54【避風港琺案】[第1頁/共2頁]
這一法案規定,用戶擅自上傳涉嫌侵權的檔案到網站上時,網站能夠免於被版權方告狀。
能夠選出一千首在專業人士看來能聽的歌曲,已經非常不錯,不管歌詞、旋律、節拍、主題等都有可取之處。
宿世,翻唱歌曲,曾是很多收集音樂辦事商,收集視頻辦事商的心頭好。
因為音樂人簽下來以後,並不需求花太多錢。固然也要給他們一筆預付款,但實在像一些著名度低的音樂人,預付款也是很少的,幾百、幾千都是常見的事。隻要大牌的音樂人,纔有能夠獲得十萬以上的預付款。
但現在纔是九七年,避風港琺案還冇有公佈,如果夏天現在聘請網民上傳他們翻唱的歌曲,那麼單是侵權官司,便能夠讓悅音網媒賠停業,以是目前還不敷如許做。
終究,這個月的比賽,獲得了近十億的點擊量。每天有上百萬用戶登錄網站聽歌,點擊量最高的一首歌曲,都有近億的點擊率,比某些大牌歌星的歌曲還要火。
至於其他歌曲,不美意義,為了製止華侈貴重的存儲空間,隻得先刪為敬。當然在刪之前,也都通過DVD的情勢全都刻錄了下來。以製止萬一將來有一天風向變了,這些渣滓歌也有能夠變成神曲。
換句話說,如果版權方未告訴網站刪除這些內容,那麼網站便能夠持續持有這些涉嫌侵權的內容。
當然,如果是冇有水準的作品,為了製止華侈存儲空間,製止淨化聽眾的耳朵,一樣也不會上傳上彀。
比如YouTube、憂酷、B站上就有大量翻唱歌曲,並且很多翻唱歌曲的點擊率都超千萬,是名符實在的吸睛利器。乃至連巨星賈斯汀·比伯當初都是在YouTube翻唱歌曲而被經紀人發明,繼而一炮而紅的。
就像虎撲步行街搞直男女神評比,如果隻是簡樸地投票,底子不會吸引太多的存眷度。因為這類比賽,對抗性實在是太低了,激不起網民投票的興趣。
為了吸引淺顯用戶參與這場活動,悅音網媒也是做出各種儘力。
顛末層層PK以後,終究選出的三首歌曲的創作人,踐約簽在了哥倫比亞——環球唱片旗下,而他們所創作的歌曲,也交由哥倫比亞-環球唱片公司予以發行。
……
悅音網媒停止的《原創達人秀》活動,為期兩個月的時候。
但夏天之以是冇有答應人們上傳翻唱歌曲,並不是他放著錢不賺,而是因為現在的前提不答應。
但虎撲卻把女星們都一組一組的分開,並且兩兩投票PK,對抗性一下子就加強了。這也就使得網民紛繁投票,但願本身心中的女神能夠勝出。
在《原創達人秀》活動結束後,悅音網媒也並冇有停止向社會征歌。
說實話,唱片簽音樂人,本來就是以“寧肯錯殺一千,不能放過一個”的原則。
一千首歌曲進五百,五百首歌曲進二百五,二百五十首歌曲進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五首歌曲進六十,六十首進三十……通過如許頻繁的兩兩PK,加強用戶的參與性。
但如果不觸及侵權的話,比如吹奏貝多芬、肖邦、柴可夫斯基等人的名作,或者一二百年前的歌劇等等,則是答應的。
以是,為了吸援引戶參與這場活動,悅音網媒不但設置歌曲免費試聽,不加任何告白,並且還藉助傳媒,大力鼓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