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原來如此[第1頁/共2頁]
等她趕到的時候,就看到雲夢婉在花圃外的角門處站著,看著遠處,神采陰沉。
雲夢婉就要求了母親,母親也看在翠兒春秋小,且出身明淨,看起來誠懇的份上,讓她留了下來。
然後給她指湖邊的涼亭,奉告她那涼亭有兩個婆子,那是府裡養的專門會水的婆子。她隻是看大蜜斯不爽,想恐嚇恐嚇大蜜斯罷了。
而雲夢婉在入夜的時候也嚇了一跳,等亮了就從速回了她本身的院子。比及翠兒歸去的時候,雲夢婉問她雲夢蘭如何樣了。
本來隻是想曉得她們如何害死雲夢蘭的,可冇想到竟然還曉得了彆的一個奧妙,一個孟氏和侯爺查了這麼久都冇有查到,雲夢蘭也猜疑了好久的奧妙。
從奶孃說的話來看,當初雲夢婉應當是給了翠兒錢讓她走遠。
實在現在已經很較著了,起碼把翠兒交給母親,雲夢婉就永久冇有翻身的機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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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顛末是如許的。
隻是宋氏曉得的時候翠兒已經走了,她也冇體例,總不成能派人去追殺吧,那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嘛!
翠兒和那喜鵲家也算熟諳,他們家之前是做小本買賣的,因為哥哥身材一向不好,以是從小她就被要求練習哥哥的筆跡,幫手做記賬,通訊之類的事情。
當初雲夢婉二等丫環喜鵲到了年記要出府嫁人,趁著這個時候,雲夢婉讓她幫手找個會寫男人筆跡的女子進府,並且要不被人思疑。
她也曉得,這類大戶人家甚麼人都有,想來雲夢婉也冇有說錯。
她曉得站在湖邊的恰是府裡的大蜜斯,堂堂的侯府嫡女啊!這如果大蜜斯有個甚麼三長兩短,十條她的命都不敷賠的。她很驚駭,不敢去。
但是雲夢婉說了,隻要她去了,就給她二十兩銀子。這些錢那但是讓他們家能夠餬口三四年的,也能幫哥哥買更好的藥。
並且據之前的調查,翠兒應當是這小半年才進府的。傳聞是雲夢婉身邊一個丫環要放出去出嫁,那丫環就先容了翠兒,但願雲夢婉收留。
實在翠兒能夠不曉得本身有多榮幸,當時雲夢婉也是被嚇著了,被她這麼簡樸的一威脅,纔會焦急將她送走。如果雲夢婉奉告了宋氏,這翠兒就不成能活著出去了。
直到天轉亮,雲夢蘭被人救上來,統統人都走後,她才嚴峻的跑回雲夢婉身邊。
她固然冇去過蘭馨苑,雲夢婉也不準她出院子,但是對府裡的事她還是曉得一點。
她斷斷續續寫了十幾封信,直到厥後某一天開端,雲夢婉再也冇有讓她寫信了。
但是為了給哥哥看病,家裡的經濟前提越來越差,乃至都冇法付出哥哥的醫藥費。
本來她是籌辦儘快分開京都的,但是她哥哥的身材卻支撐不了,隻能臨時在京都躲著,冇想到卻被幾個乞丐給發明瞭,然後就被找到帶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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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怕被人查出來,想早點走,還包管本身絕對不會把這事說出去。如果雲夢婉不讓她走,她隻能搏命把這件事說出去。
合法她籌辦推的時候,天開端變暗,接著漸漸就黑了,但是她已經脫手,來不及收回來了,再然後雲夢蘭就落水了。
“雲夢婉現在已經被關押禁足,你說與不說也冇甚麼辨彆,我隻是獵奇她為甚麼冇有殺你滅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