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六章 詔獄[第1頁/共3頁]
以上三點讓嚴郎中對此案的訊斷深為不滿,並作為疑案上報。
不過很快煩惱就不見了,中午時分,有個男人來縣衙投案,自稱是齊大柱,要求用本身換回他老孃。楊知縣是清流名臣,天然要考慮風評,便以凶頑之徒猶有孝心可嘉為由,放了齊大柱的老孃。同時當即開堂問案,楊知縣本覺得凶犯已經投案自首,前麵的事兒便水到渠成了。哪成想那齊大柱竟矢口否定本身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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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吳為深覺得然道:“可她如許搞,大人又不能不收。”信賴要真是有人拆台的話,必定會將此事傳得沸沸揚揚。大人在衙門裡大糾冤假錯案,如果對門前的喊冤視而不見,就冇法再扯大旗作皋比了……”
“小人冇有夜遊症,小人是到湖邊采水鮮的。”齊大柱一臉委曲道,“小人以賣冷飲為生。製作冷飲時要用到鮮蓮蓬、鮮茨茹等水鮮,必須淩晨起床,趁著露水潤滿荷葉之時,將這些水鮮采起,運回家剝潔淨,在天亮前用糖醃好,如許製作出的冷飲帶著水鮮的暗香,才氣賣得好。以是小人每天都是半夜天便揹著筐趕到水車巷這邊的河上撈取水鮮。”
另有一點藏得比較深,以嚴郎中多年刑偵的經向來看,如果凶手殺人後頓時逃脫,腳底是不會沾到血的,最多腳麵上濺上一些。凶手是不成能比及死者血流滿地後,再去踏上幾腳才走的。
“當然有蹊蹺了。”王賢冷嘲笑道:“天下最黑的處所,就是這北鎮撫司了,跑到這裡喊冤,不是閻王桌上抓供果,找死麼?”
吳為點點頭,道:“先收下再說,如果不好斷,就拖一拖麼。”
“我冇跑,回家待了一會兒,我想天亮去水車巷拿回筐子,那是小人用飯的傢夥。”齊大柱忙辯白道:“誰曉得我到了四周,就瞥見官差在圍著我那隻鞋看,還說這是凶手留下的,可把我嚇壞了。小人不敢現身申明,就想逃脫了之,誰承想聽人說我娘被官府抓了。”說著一臉慚愧道:“我娘年紀大了,身材又不好,如何能受這份折騰,我就從速來投案了,你們快把我娘放出去!”
齊大柱死不承認,楊知縣便命上刑,固然縣衙裡冇有北鎮撫司那麼多花頭,但三木之下,一樣冇有能挺得住的,齊大柱熬不過刑,便在半昏倒中勉強招認了。頓時被拿動手按了指模,又當場被砸上了枷、鐐,打入大牢。
“那是因為……”齊大柱提起來仍然膽怯道:“小人淩晨路過水車巷時被甚麼東西絆倒了。用手一摸才發明是具屍首。嚇得小人魂飛魄散,撒腿就往家跑,回到家才發明本身的鞋掉了,筐子也冇拿,還弄了渾身滿鞋的血……”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楊知縣給齊大柱定了極刑,但極刑要由刑部複覈才作數。不過這類小案子,普通都是走過場的,刑部官員看過文書,大差不差便會用印通過,然後將人犯打入死牢,等待秋決。但是偏生賣力複覈的郎中嚴清,是個極當真之人,他在閱看了相乾卷宗後,卻深感原審訊斷實在是過於草率了。
“嗯。”王賢點點頭,閉目養神不再說話。過了盞茶工夫,帥輝去而複返,手裡還拿著一份狀紙呈給王賢,看來人家公然是有備而來。
“他,他一早就出去了……”老婦人鎮靜道。
“你娘已經放了,本官仁至義儘,你卻仍不肯說實話。”楊知縣冷冷道:“收起你的幸運來吧,現在已經是鐵證如山,你就是不承認,我也一樣能定你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