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師恩如山[第1頁/共2頁]
在張居正麵前,林延潮可謂是打十二萬個謹慎。∷,
林延潮道:“口語所雲當然是好,但平常地頭百姓仍能不解,需舉幾個貼切身邊例子纔好。”
“宗海這一番話,有見地,吾有所得,有所得!”張居正神采飛揚。
“可眼下這佳耦不但向次子要錢,並且偏疼宗子,將次子給父母貢獻的錢,分給宗子花消,乃至於佳耦貧困。佳耦隻能再向次子要錢扶養本身,到了最後次子賣了家裡最後一頭耕牛,一畝田,一件衣裳,仍不敷扶養父母,還是被這對佳耦罵作不孝,最後隻能離家出走。試問一句,這是次子的不孝嗎?”
張居正見林延潮引經據典點點頭,心道此人難怪能作一手好文章,不過能作好文章,不即是有真見地。
“比如這清丈八例所雲,如這一句明清丈之例,謂額失者丈,全者免。讓任何一蒙童來讀,都能讀懂此中之字,但清丈八例中到底說了甚麼他們卻不知。政令之事既達之百姓,詞能達意就好,如果百姓能看懂清丈八例上每一條寫甚麼,自也不會被豪右矇蔽了,如此自會擁戴政令在處所實施,如此清丈之事,也當事半功倍。”
但見張居正笑著道:“然也,不過仆早已料之,我曾令如果百姓不解政令,本境縣官當以口語謄寫佈告,告之百姓,便於政令通達,不被豪右矇蔽。”
張居正道:“你感覺如何?”
林延潮聽到這裡,知張居正開端承認了他的定見,因而林延潮道:“下官覺得,縣令冇法繞過鄉老裡長,再奉告百姓。是因百姓多目不識丁,不但目不識丁,更多乃不識法律典章所雲。”
“天子製詔,乃律令下者,上對下告之。朝廷的律令發至處所州縣,縣令佈告鄉老裡長。清丈田畝惠及百姓,卻不惠及豪右,可鄉老裡長多乃處所豪右,對於清丈之事陽奉陰違,如果再由他們向百姓告之,必曲解其意,乃至勾引煽動黔黎,如此朝廷政令,就冇法上通下達了。”
張居正聽林延潮說完問道:“那依你之見,當如何?”
林延潮道:“中堂,至隆慶以來國用不敷,國庫空虛已久。無錢無財,兵不成用,國不成守,萬一若國度有事,朝廷要用錢,唯有向百姓加賦。但以我大明本日吏治,要想國庫多收一升米,起碼需從百姓那征三升,乃至五升之多。”
林延潮持續道:“桑弘羊曾言,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清丈田畝之法,不消向百姓多征一文錢,卻可不加賦而上用足,故而此乃良法。”
張居正道:“本閣部問你,清丈之法為何可行?”
張居正還是淡淡地讚成道:“宗海,能有此見也算可貴。”
林延潮道:“任何之法都不能稱為十全十美,何況下官覺得在推行上有些處所仍有欠考慮。”
林延潮道:“確有不當,考慮不精密的處所。”
聽林延潮這麼說,張居正心底不快,臉上卻道:“兼聽則明,偏信則闇。你不要顧忌,固然與本閣部直言。”
聽了張居正嘉獎,林延潮謙善一笑道:“謝中堂讚譽。”(未完待續。)
林延潮見本身的見地獲得了張居正賞識,因而見好就收道:“實在下官說的這例子,尚還粗淺,如果令中堂舉之,必是賽過下官十倍。”
“下官打一個比方,佳耦家裡有二子,宗子家不足財,卻不肯扶養父母,次子家中貧困,於父母扶養卻有求必應。但佳耦偏疼宗子,隻問次子要錢,如此能夠嗎?當然不成,這換個平常百姓都曉得的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