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最開端的名字是廷尉,直到北齊,改名成大理寺,而後各朝也一向相沿這個稱呼。
朱雄英想做的,恰是在江大明律法完美的同時,將大理寺這一個國度專屬機構,開到大明地步的各郡縣內。
三法司中,刑部斷案,大理寺考覈案件,督察院從旁監察。
大理寺就相稱於後代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