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黑衣人挑逗扶蘇[第2頁/共2頁]
在生命麵前,大家劃一,兔子也好,老鷹也罷,都是一種生物罷了,都是大天然的挑選,物競天擇,優勝劣汰,這個是天然規律,是冇法竄改的。
認不清楚本身,認不清楚情勢,如許的人甚麼時候也不能勝利,即便勝利也是臨時的,想悠長的,持續的勝利,是不成能的。
隻見一個黑影,在房頂上開端逃竄,剛纔蒙恬說話,他必定是聞聲了,因而,此時開端倉猝逃竄。
要不如何是老鷹抓小雞,老鷹抓兔子。
這天下上能讓蒙恬佩服的人未幾,這個黑衣人就算一個。
竟然會在作死的路上走得越來越遠。
蒙恬持續追逐著黑衣人,同時給後邊的兵士打起了手勢,讓他們兵分兩路,圍追堵截。
蒙恬的兵士已經漸漸的圍住了黑衣人,隻是黑衣人還矇在鼓裏,不曉得這些,以是接下來黑衣人的行動,無疑是在自掘宅兆。
不過蒙恬的上風並不是這個,蒙恬追不上他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輕功向來不是蒙恬的上風,也不是蒙恬重點研討的工具,每小我都必須摸清楚本身的上風和優勢,纔有能夠闡揚長處,而儘量製止本身的缺點透露在仇敵的麵前,才氣做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要不很多時候,一小我的存亡常常是一刹時,外力是有的,更多的時候是本身捉死,一小我想死,誰也攔不住,這就是找死範例的,兔子和老鷹競走,常常玩命地跑,都不必然能勝利。
小雞吧,確切是跑得慢,飛翔才氣也是很差的,但是兔子但是飛毛腿,跑起來以後,速率是不比老鷹慢的,隻是有的兔子癔症,有的兔子粗心,有的兔子不曉得本身是乾甚麼的,因而,悲劇還是在一幕幕的上演著。
蒙恬氣得不可,俄然想起來,本身還帶得有弓箭。因而,蒙恬一順手把弓和箭都拿了出來,對準前麵的黑衣人對準,然後一扣弓弦,“嗖”的一聲,一支弓箭對準黑衣人的後腦就射了出去。
可惜啊,蒙恬是頓時的名將,對於輕功來講,確切比不上黑衣人。
一個刺客,行刺失利,不急著逃命,而是和仇敵周旋,和仇敵玩耍,本身就是致命的,絕對不是一個合格的刺客。
前麵這個身穿黑衣的刺客,瞥見蒙恬來了,潑了命地跑開了,讓蒙恬一起猛追。
蒙恬當然是不慣著他!
本來是能夠順利逃命的,恰好是本身漸漸的把機遇耗損殆儘,讓光陰漸漸流逝,讓機遇再也不屬於本身,那等著他的就是再也冇有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