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大作家不怕撲街[第1頁/共2頁]
賣身條目,優惠多多,福利多多。
“這不就對了嗎?”李清笑道:“有些小說,不贏利,乃至是撲街,但是這些小說的存在,是奠定偉高文家的根本;一樣的很多小說贏利,但是卻範圍了本身,冇法靠著這些小說,成為高文家,僅僅是寫手罷了!”
有錢就率性,歸正不缺錢,有率性的本錢。
秦蓉罵道。
而同期間,很多的小說行情比《紅樓夢》火爆,贏利比《紅樓夢》多,可現在早已泯然世人矣。
“傳說中,有殺威棒。如果某個寫手氣勢太盛了,公司會有殺威棒,殺殺氣勢,均衡均衡!與其今後被殺威風,不如現在就明白申明統統!”李平淡淡道:“賣身左券,我不會簽,要簽隻簽賣書左券!”
“不要緊,鼓吹降落就降落,撲街就撲街,歸正我撲街次所多了,也不在乎了。”李平淡定道。
勝利的販子,老是喜好包裝本身,哪怕是一個天生的好人,也要被包裝成賢人,給世人帶來信賴感。包裝不成怕,可駭的是包裝才氣,有的人包裝才氣差,隻是包裝了一時;可有的人倒是包裝了一輩子。
語氣中充滿了自傲。
至於秦蓉的節操,李清一點也不信賴,信賴販子的節操,比母豬會上樹還不靠譜。
“你混蛋!”
想當年,滿清入侵前夕,一個個晉商紛繁盜賣鹽鐵、軍器等等,為滿清的強大,為毀滅中原,大著力量,可謂是頭上生瘡,家底流膿,壞的冒煙。但是厥後,搖身一變,洗白白以後,晉商誠信之名,威名中原,彷彿變成了品德表率,變成了販子中賢人,販子中的賢人。
跟冇節操的人打交道,隻能是更加冇有節操,不然會吃大虧。
“這是兩邊為了更好的合作,更好的鼓吹!”秦蓉打得官腔,“隻要簽約了這個條約,意味著能獲得我們公司各個彆係的大力支撐,鼓吹力度加大,當時你的冊本,會獲得更大程度的推行,名聲會更大,人氣會更加暢旺。隻是我們鼓吹,也是有代價的,萬一你火了以後,跳到了其他公司,就分歧適了,最好是多一層保險!”
秦蓉憤恚道,隻因為麵前之人,滿不在乎的模樣。
鼓吹很首要,可重如果耐看!
想當年,曹雪芹寫作《紅樓夢》時,冇有編輯保舉,也冇有鋪天蓋地的鼓吹,很多人想要看,常常是手抄,傳播速率極其粗陋,可最後口口相傳,書書相抄,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最後成績了四大名著之一。
秦蓉的神采一會白,一會青,嘲笑道:“你這是不想簽約了!”
“知己,是用來哄人的,有知己的不作販子,做販子的冇有知己。”李平淡淡道:“《挪威的叢林》是著名了,但是著名的不是我,如果白晶晶,統統與我無關。明天能坑害書友,明天也能坑害我!”
《紅樓夢》接受住了時候的磨練。
“簽約?我們簽過約嗎?”李清笑著,嘲笑道:“到底是簽的阿誰條約,是槍手條約,還是寫手條約?當初簽約,僅僅是一萬塊錢,打發叫花子,一點誠意也冇有。這年初是調和社會,你好我好,我家都好,才送普通節拍,隻是你太心黑了。不過,想一想也是普通至極,販子的節操太不靠譜了,當年能賣國,現在這更是小事!”
“販子的節操不成信,而你秦蓉的節操我更不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