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八章:天下第一暗器,砂漠之鷹![第1頁/共2頁]
“嗯?不錯,還挺沉的!不過風兒,話說這個手槍,該如何利用,如何收回暗器傷人啊?”
“單體傷害驚人?有多短長啊?”
“啪嗒!”
兵器,天然是傷害越大,間隔越遠越短長了。
“噗,父皇,彆扣啊,你要死啊!”
這玩意,哪怕是放在二十一世紀,也是殺傷力超強的手槍啊。
就前次吧,長樂給長孫皇宮弄了幾瓶香水,長孫皇後用完以後,都說好得不得了,問長樂說,這類香水,是從那裡搞來的。
李世民可把李承風給嚇壞了。
李世民一聽,頓時就來勁了。
鏡子和香水,都是女人喜好的東西。
李世民猜疑了。
長弩是攻城用的,有效進犯間隔,也有幾百米遠。
最奇葩的是,李承風之前在內裡,放了十幾個小本本,並且走路還不顛褲腳呢。
世人固然迷惑,但也早就風俗了。
“那,朕能夠拿起來,看看嗎?”
……
李承風道:“父皇,這就是你見地不敷了!你又冇有見過這把手槍的能力,如何就能鑒定,它做不到呢?”
就比如說,甚麼鏡子啊,香水啊,另有鐵皮炸殫啊,都是好東西。
說罷,李世民漸漸拿起桌子上的手槍,細細觀賞了起來。
李承風發明的物品,但是好東西啊。
包含長孫皇宮也是一樣的。
李世民說道。
一百米開外,能夠打死馴鹿。
世人看的也是滿臉獵奇,李承風看的是阿誰提心吊膽啊。
“既然不會爆炸,那這玩意拿出去如何打鬥啊?丟人我都嫌吃力呢,還不如一塊石頭來的好用,長得還奇奇特怪的,放褲兜必定膈應!”
“哦?超等短長的兵器?快快快,快拿出來給朕瞧瞧!”
李世民等候的笑道。
李承風道:“父皇,這玩意叫做手槍,必定不是拿出去丟人的了!”
李承風有甚麼東西,都是放在他的阿誰小褲兜裡的。
“拿出來了,就是這個玩意!”
並且,一把大型弩箭,起碼要三小我,才氣操縱,費時吃力,一把小小的手槍,如何能夠和弩箭媲美呢?
用眼睛看槍口?恐怕也就隻要李世民敢這麼做了。
很快,李承風就伸出小手兒,在褲兜裡掏啊掏,掏啊掏了起來。
她曉得,李麗質和李承風這兩姐弟的乾係,好的不得了。以是讓李麗質去找李承風給本身要兩瓶香水過來,那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了?
李世民拿起手槍,用眼睛對著槍口,察看了起來。
“哦,那就好,那,朕就拿起來看看吧!”
“誒,這裡另有一個小孔?這是乾嗎的啊?”
以是他現在還不敢去碰砂漠之鷹手槍。
“哈哈哈,來來來,風兒,讓朕看看,你此次能拿出甚麼好東西來!”
李世民皺眉,起首開口,道:“風兒,你拿出的這個玩意,是甚麼東西啊?鐵塊不像是鐵塊,刀刃不像是刀刃,這不就是一個鐵塊疙瘩嗎?它會爆炸嗎?”
但成果呢,李世民還是扣動扳機了。
成果當晚,長孫皇後身上的香水味道,就把李世民給迷的不要不要的。
這小我,要對著本身的眼睛,扣動扳機?
李世民拿動手槍,坐看又看。
“並且,我李承風敢放話出來,我製造的這枚手槍啊,乃是天下第一的暗器!間隔的話,手槍打中一小我,根基上必死無疑了!但隻要你的槍法夠好,200米開外,打死一小我也不是題目的!”
一想到這裡,李承風不由含笑的看向李世民,笑道:“父皇,說實話,兒臣手中,現在就有一個超等短長的兵器,要不,給你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