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攤位![第1頁/共3頁]
我內心笑得更冷了,對於黌舍裡的富二代來講,一個月一萬或許未幾。不過是他們兩三天的餬口費罷了。但對於沈芳來講,一萬塊錢,或許是她兩三個月的餬口費啊。
我並不曉得的是,明天不過賣了一天的早餐,就讓沈母進賬近五百擺佈,遠比賣燒烤贏利。
沈芳聽到我問,轉頭纔看到了我。發明是我來後,倉猝喊了一聲:“佐哥……你如何會在這裡?”
在黌舍四周就是好,你永久不會愁冇有吃的。這大朝晨的,早市便已經拉開了,賣油條包子的,或者賣米粉米線的都有。
但那喧華聲卻讓我皺眉,隻因為我聽到了一個熟諳的聲音……沈芳。
那邊還在吵著,我側耳聽了一會兒,卻俄然站起,皺著眉頭往喧華的泉源走去。同時對老闆道:“老闆,我等會兒返來吃麪,你先煮好。”
如果聽到這裡,還聽不明白,那不是癡人麼?很較著,這三個地痞底子就是其他賣早餐的店家找來的,不過是針對沈芳家罷了,隻要把他們攆走就行。
豪情是來收庇護費的……
沈芳說著,抬手又指了指那三個地痞。
“你他嗎開打趣呢?”那三個地痞一陣轟笑,看向我,彷彿看著癡人一樣。
而這些混子,開口就要一萬,也算是好事做儘了。
那三地痞彷彿吃定了沈芳一樣,此中一個扣了扣指甲,漫不經心道:“這一片都是老子們的地盤,你們要在這兒擺攤,顛末老子同意冇?不交點庇護費,就想擺攤?”
並且非論是賣早餐,還是賣燒烤,都不是贏利的行當。小本紅利,一天能賣一千就算是不得了了,撤除毛利,大抵能有兩三百的入賬,比打工略微強點罷了。
從寶芝堂出來,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時候,另有半個多小時才上課呢。不由得開端往早市街走去。
我瞥見沈芳點頭,不由歎了口氣,心想這妮子固然看起來荏弱,內心倒是倔強得很。不由轉過甚,對那三個地痞道:“行了,這家店不需求你們庇護,天然也用不著你們收庇護費的。”
未等他爬起來,彆的兩個地痞見到本身的狐朋狗友被打了,跟瘋狗一樣,立即朝我衝了過來。
而我看向地下,發明沈母正蹲在地上,清算著散落一地的碗筷。那麪湯和骨頭湯打翻可不能用了,這碗筷倒是還能用的。
驚覺間,我聞聲不遠處有人大聲喊著,還伴跟著間歇的哭鬨。彷彿有人在砸東西?
所幸是有人群,若非如此的話,我這一腳,都能把他踢到劈麵馬路牙子上。饒是如此,這地痞落進人群後,卻也撞倒了幾人。
我等得無聊,便開端坐在位置上擺佈看著。
不曉得她為何會呈現在早市,想來也是和我一樣吃早餐來的吧。既然是跟沈芳有乾係,那我就不能不管了。畢竟當初在銀行裡一起罹難……固然是我自找費事罷了。厥後人家還專門給我燉了雞湯呢。
但她的事情,我不能不管,即便是作為一個同窗而言。因而我對那三個地痞道:“庇護費多少?”
……
想到這,我內心感喟,沈芳畢竟還是純真了點,隻曉得贏利,卻不曉得贏利的辛苦啊。
我不由問道:“你們在這兒擺早市不成?”
不過這些可不管我的事,我也冇跟個獵奇寶寶一樣的,非要湊上去看。隻是對著老闆道:“老闆,大抵另有多久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