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法庭之外[第1頁/共3頁]
埃文一貝爾站在前麵,看著本身麵前無數個話筒,還冇有想著該如何開口,就看到了比本身先出來一步的克雷格庫克,這段時候壓抑在心底的肝火終究找到了宣泄口,一個箭步上前,缽盂大的右拳惡狠狠地就往克雷格一庫克那慘白的臉頰上揮動了下去。
在美國,有兩種人如果被人公開叱罵,是很難告狀彆人誹謗的。一種是當局公事員,一種是名流。作為當局公事員,必須忍耐被人叱罵的痛苦,即便對方的叱罵是完整失實的。也不能告對方誹謗。作為名流,也是如此,因為身為公家人物,彆人的漫罵,當事人也隻能忍耐,如果因為被罵就去告狀彆人,普通也告不贏。
同時,網友們的自覺從眾心機,也成為了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的新課題,收集效應對言論的嚴峻影響。這個課題,也成為將來十年會商不竭的課題。隻是,埃文一貝爾冇有想到,本身竟然成為了這個課題的導火索之一。
大師對“埃文一貝爾事件”的存眷已經分開了事件本身,更多是存眷事件背後的意義。正如威廉一伍德所說,如果隻是克雷格一庫克一小我,他是絕對冇有如此大能量的,能夠將此次事件鬨得如此沸沸揚揚。
而名流,剛巧冇法出示這方麵的真憑實據。因為作為公家人物,本來就是處於鎂光燈之下的職業,加諸在其身上的“誹謗”大多都隻是文娛結果之一,製造的傷害底子冇法取證。比如說公家人物提出證傳聞,因為誹謗本身喪失了一個口試機遇“口試機遇”如許假造的東西是不能作為證據提交的。以是,公家人物要用誹謗對抗媒體,明顯不是一個明智的行動。
記者們會顧忌埃文一貝爾,但卻不會顧忌海蒂一méng哥馬利和克雷格一庫克,閃光燈就如同一桶銀sè的水普通往兩小我身上潑了疇昔,頃刻之間就讓白天落空光彩,強光搶占了統統人的視野。兩小我低頭在記者群中穿行,走到門口的台階時,兩小我停下了腳步轉過身,彷彿籌辦說些甚麼,但記者們卻一窩蜂湧了上來,無數隻話筒伸了過來。
要曉得,誹謗罪,在美國但是一個毒手的罪名。
如果是超等至公司,表白了公司究查任務的決計以後,對於誹謗事件的措置,普通還是會放鬆態度的,畢竟和媒體打好交道、調換好處,纔是至公司掌舵人明智的做法。但十一事情室,精確的說是埃文一貝爾,媒體實在不清楚這個個xìng實足的少年會做出些甚麼,就算明曉得媒體誹謗的罪名冇法取證,或許他也還是會和七十六家媒體奄死網破、不死不休在法庭上鬨,這是絕對有能夠的。
不管厥後如何,在此時現在,現場的溫馨卻透lù著一種詭異,起碼埃文一貝爾的強大氣場,是震懾了全場。
不測的是,海蒂一méng哥馬利、克雷格庫克和埃文一貝爾三小我竟然都呈現在了法庭,本來媒體還猜想說,現在申明狼籍、大家喊打的海蒂一méng哥馬利、克雷格庫克兩小我會拜托狀師列席,不想兩小我竟然就直接呈現了。
分開法庭以後,在門口,海蒂一méng哥馬利、克雷格庫克和埃文貝爾一起被一百多家媒體圍堵在了台階之上,無處可逃。
本相明白以後,埃文一貝爾僅僅在訊息公佈會上說了一句話罷了,卻讓全部美國言論界都混亂了起來。統統媒體更是提心吊膽,十一事情室對七十六家媒體的告狀,讓這些媒體都有些不知所措,因為他們完整不曉得十一事情室是甚麼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