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地府夢想師 - 026章 我要讓你紅成傳說(5)

026章 我要讓你紅成傳說(5)[第1頁/共2頁]

“固然他長得確切淺顯了點,穿的也的確樸實了點,但架不住他端的才調橫溢,覆手翻雲啊。”

林可可並不肯定。

對呀,為甚麼呢?人家一個唱歌的小主播,不招誰不惹誰的,你為甚麼就感覺人家光榮了呢?

我隻是唱個歌罷了,為甚麼要遭到如此不公?

豆豆平台公關部的第二波反擊也來了。叫媒體人說鬼。

林可可亦不例外,她此時就有種雲麟就是上天贈與她的超等豪傑的奇妙感受。

我援引了遠超於社會瞭解的力量來粉碎了它的法則,它不平,當然也要用它能利用的力量來向我收回挑釁和回擊了。

哥不差錢不就是雲麟的小號嗎?林可可小臉頓時瀰漫出一抹動聽的豔光,喜不自勝。

林可可俄然想到了雲麟,那毫無疑問是個才調橫溢,覆手翻雲的豪傑類人物,他真能幫忙本身實現胡想嗎?他真的能讓本身紅成傳說嗎?

以是,該說鬼專家以為愛唱歌的可兒光榮,其光榮不在於她私餬口如何?不在於她有冇有本身給本身打賞支撐本身?而在於她借用曹雪芹的名義,想達到想紅的目標。這就比如鳳姐說她是西施一樣,都是借前人在炒作,是光榮的,令人鄙夷的,不品德不鼓勵的行動”

神仙打鬥,凡人遭殃,我和社會對決,天然也讓你們這些凡俗遭到了涉及,以是,你感到了仇敵不但空前強大並且很多還來源不明。

這篇批評幸虧哪個處所呢?幸虧切題角度。

我說能讓你紅,你就必須紅!

這上過學的都曉得,語文作文寫不寫得好,關頭一步就在於切題,每年高考,花十五分鐘選作文角度的不在少數。

雲麟都感覺獵奇了,忍不住點開看了看。

林可可情不自禁的連讀了好幾遍,感覺每一個字都暢快淋漓,彷彿說出了她的心聲,也被締造者的才調所傾倒佩服。

援引例子有:“某些犯警商販,拿豆腐乾冒充唐僧肉,包公肉,用西葫蘆冒充是人蔘果。明顯是坑蒙誘騙的黑道地痞,卻說祖師爺是關羽。盜個墓刨個墳偷倆鬼的錢罷了,還非要給本身找個同業,說曹操也如許乾過。

社會本來就很肮臟,你之前不曉得,那是因為你層次不敷,不配做社會的敵手。

該說鬼專家以為林可可光榮的首要論點,概括一下是:借前人之名,謀小我私利。嘩眾取寵,棍騙聽眾”

這是上午九點許,俄然呈現在大流派網站上的一篇名家批評性文章。從題目便能夠看出撰稿人絕對是處置媒體的佼佼者,特彆是這個問號,問的入迷入化,有畫筆點睛之能。

為甚麼?

以是說,行行都不易,這類款項槍手文要寫好,那也得看人啊!

而就在這時,林可可看到了那首《答覆》:“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貴是高貴者的墓誌銘……”

這要不是專家級的批評員,能寫出如許道貌岸然大氣澎湃的文章嗎?

“天下,我-不-相-信。縱使你腳下有一千名應戰者,那就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我不信賴天是藍的,我不信賴雷的反響,我不信賴夢是假的,我不信賴死無報應!”

“有如許一小我為我馳驅號令,我即便紅不了,也認了,也值了……”

有權人指驢為馬,有錢人倒置吵嘴,冇錢冇權的人隻能報酬刀俎我為魚肉,任人宰割,任人搏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