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章 真正的強敵[第1頁/共2頁]
實際上,很多伯爵領和侯爵領也不是國王分封的,因為從法理來講,公爵也能夠分封伯爵領和侯爵領,光輝之主教會在貴族分封領地上,表示的分外寬鬆,王,公,候,伯,子,男,勳六個貴族品級,隻要高出一級,便能夠給上麵分封,當然,分封的領地大小要跟爵位婚配,貴族分封是一件很嚴厲的事情,決不答應呈現那種將一個男爵領地大小的地盤,封出來一個伯爵!
可惜,這一類雄才領主終究的了局,不是死在了讓人聞風喪膽的刺客聯盟手裡,就是被崇高騎士團摁在地上虐出‘翔’!
貴族爵位的晉升是非常首要的,這可不是純真的一個浮名那麼簡樸,這裡不但觸及到貴族名譽的題目,下級貴族對下級貴族施禮乃至其他方麵的限定,這些細節對於真正的梟雄來講都能忍,但貴族領地的大小如果冇法與爵位婚配的話,就會形成法理上的不認同,如許就會給周邊貴族乃至下級貴族乃至是國王充分的戰役來由!
不得不說,這一套對於那些中小貴族而言,絕對是利大於弊的行動!
額,也不能說是完整不相互統屬,在十字軍中,貴族之間能夠相互不鳥,或是按照爵位見麵做足了禮節,打鬥的時候該咋咋地,但十字軍既然是光輝之主教會一手促進的,天然就有一個同一的批示者,教會推舉出來的人物――阿裡巴赫大祭司!
為毛滿是劍盾兵呢?
雄師出征必須有長處才氣夠,希臘半島就是教會承諾給人類天下貴族領主的長處!
彆看在光輝之主教會中,大祭司隻相稱於處所主官一類的職務,頭頂上另有一群紅衣大主教和審判長等大官壓著,但對於那些貴族領主來講,教會的大祭司絕對夠資格帶領他們兵戈!
成果就是,國王分封了公爵,侯爵,伯爵後,公候伯們又分封了不需求服從國王的子爵,男爵,勳爵!
當然,這裡的劍盾兵指的是貴族正規軍,數量最多的實在是隻要長矛的臨時征召兵!
畢竟在職位上能夠與大祭司對抗的國王,是不成能伴同十字軍一起來的!
如果這個領主不幸的打敗了教會審判軍的討伐軍隊,那就隻能自求多福能死的痛快一些了……
是以,這一套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在人類天下風行了數百年時候耐久不衰!
這位西西裡公爵明顯獲得了教會暗裡裡大量的好處承諾才親臨火線,拿下希臘半島後,西西裡公爵的分封地盤或許能增加很多!
到時候,是率兵直接攻打兼併,還是結合壓迫削掉爵位,就要看真正的氣力了!
不過話說返來,如果然有領主能吊打四周統統貴族無敵手,教會也不成能讓他持續保持領地裡強大的向心力!
就如許,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條曲解加腦殘的定理,傳播了500年!
暗中曆500年以來也不是冇出過雄才大略的領主貴族,以一己之力挑翻了教會的審判軍討伐,外帶周邊貴族鄰居的聯軍!
這些子爵,男爵,勳爵固然領地很小,軍隊也未幾,但有著光輝之主教會撐腰,底子不鳥國王的號令!
不得不說,阿伽門農也挺悲劇的,要給十字軍打動手不說,最後哪怕勝了,希臘半島上也會湧入大量人類主天下的權勢!
俗稱,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隻要這個領主冇有強大到能夠吊打周邊統統貴族乃至國王至公的氣力,就要乖乖遵循這個貴族爵位法理的正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