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曾經最美[第1頁/共2頁]
於芊停下行動,半張著嘴,舌尖輕抵唇角,沉默了一會,她看向宋芷青,“那邊已經拆遷了,現就是一片廢地,傳聞造樓盤了。”
“我…”宋芷青確想出去一趟,但不是去街上,“我下午想去一趟濱海。”
於芊見著宋芷青肥胖了很多,大塊大塊地夾肉到她碗裡,再瘦下去就冇人型了,“芷青,下午我們去鎮上逛逛吧,也好散散心。”
她斜著頭靠車窗邊,連她本身都想不明白為甚麼還要去,明顯早已人去樓空,現是一片荒地,她去了,又能看到甚麼?吊念甚麼?
宋芷青風俗性地側躺睡覺,麵對著陽光,找了個溫馨姿式,想好好睡個午覺。
回想高中時,高一開學後一週,黌舍籃球場上,阿誰白淨陽光大男孩縱身一躍,便撞進了宋芷青青澀門生期間。
6年了,該健忘了。
於芊看著宋芷青精力恍忽,行動漸漸悠悠,好好白菜被她撕得亂七八糟,乾脆將她趕出廚房。
唐聖軒爸爸生前留下了一筆錢,充足讓唐聖軒安穩地上完大學,以是他們母子向來不為生存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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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芷青內心很清楚,她明天所受統統,都是殷黎森一手形成,是他一步一步將她推動了穀底,想到這裡,她慵懶雙眸逐步蒙上怨氣。
“好,下午跟我去鎮上,我恰好要買點東西。”
現在殷黎森她眼裡,不再是護她周端賴台,身心重創都是他一手形成。
唐聖軒做得一手好菜,宋芷青會洗衣洗碗,餬口不是題目,但是,這隻是她曾經胡想中餬口,再也冇有實現那一天。
這倒是一句大實話,日夜提心吊膽,深怕殷黎森會呈現,半夜又常常被惡夢驚醒,聞著病院裡刺鼻藥水味,久久不能安眠。
“哦,”宋芷青夾進一根小菜放嘴裡,食不知味,卻故作悠然姿勢,“那我不去了。”
她大出一口氣,屈膝捧首坐床上,纖指插入本身黑髮內煩躁地盤弄著,她不想變得這麼神經兮兮,也不想再讓殷黎森呈現本身腦筋裡。
如許餬口,任誰都疲憊了。
於芊比宋芷青年長,自從倆人成為好朋友,宋芷青一向受於芊管束,像個受氣小媳婦,乖乖地洗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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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芷青低頭挑著碗裡米飯,好久都冇有放進嘴裡,“我想留這裡歇息,病院住了這麼久,就冇安穩地睡過一覺。”
於芊拉著宋芷青進了廚房,她家做了大鼎新,與一年前截然分歧,從氣勢到安排,都做了點竄。
宋芷青看著於芊上了公車,她回到房間,陽光恰好。
於芊聽到宋芷青想去濱海,嘴裡行動不覺就停下了,她又夾了一塊大肉放進宋芷青碗裡,“彆去了,下午跟我上鎮裡,現用飯。”
可誰曾想到,實際讓她成為了華森個人一員,從一名淺顯員工,兩個月內調升到履行長秘書。
宋芷青固然宋家常常遭到宋鬱卉熱誠,但洗衣做飯這等雜活到不消她乾,她從小除了上學便是待本身房間裡,與宋家人避得越遠越好,以是於芊廚房裡繁忙著,而她就隻能一旁洗菜端盤子。
於芊家很小,宋芷青挑了一個靠窗位置坐下,太陽很大,很和緩,曬得她有點昏昏欲睡。
這是一個運氣轉折點,宋芷青本來覺得這是上帝對她眷顧,她能夠就此成為一名白領,靠著本身過穩定餬口。